王建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基础上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党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旗帜,继往开来,不忘初心,开拓创新,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与实践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入新时代。
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人权工作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充分重视人权工作,许多重要讲话中都涉及到人权工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通篇贯穿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体现了人权工作鲜明的人民性导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涉及人权工作的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这是当代高举马克思主义人权旗帜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历史和人民作出的庄严宣誓和郑重承诺。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