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瑭乐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时指出:“一带一路”建设不是要替代现有地区合作机制和倡议,而是要在已有基础上,推动沿线国家实现发展战略相互对接、优势互补。文章基于“一带一路”的时代背景,对中国与不同国家或地区如何深化合作进行了讨论和探究。
[关键词]“一带一路”;区域經济一体化;优惠贸易安排
[DOI]10.13939/j.cnki.zgsc.2018.30.034
1 引 言
经过政策沟通的不断深化,我国与沿线国家建立了更加紧密亲近的合作关系,催生了一系列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促进了国家间、国家与地区间的对接与耦合。“一带一路”是中国发起的倡议,不是区域性经济贸易安排,更不是区域集团化,而是一条新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道路。
“一带一路”沿线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很多,存在巨大差异。如何在尊重、包容这些合作机制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经济一体化,因地制宜地开创合作模式,使“一带一路”被沿线国家和地区更广泛地接受,早日建成“互尊互信之路,合作共赢之路,文明互鉴之路”,是本研究的现实意义。
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原有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框架和模式已无法适应时代的变迁,国际上对重新制定区域一体化规则的需求日益迫切。建立在欧洲一体化实践总结之上的一体化理论,对“一带一路”建设与实践已缺乏解释力和指导作用,“一带一路”合作需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创新,指导各区域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探索顺应时代潮流的新型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赋予了本研究理论创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