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文书的学术价值与当代启示

2018-10-17 01:30谷利平
出版广角 2018年16期
关键词:通论公务人员程式

【摘 要】 《公牍通论》是民国时期徐望之撰写的一部文书学著作。这本书内容翔实、结构清晰,对公文写作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此书作为文书学学科形成和发展时期一部十分重要的奠基之作,在文书学和文书史研究上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而距离《公牍通论》这本书的写作虽然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但是徐望之在该书中所表达的“四有”“三须”“四要”等公文思想,对现代社会依然具有启示意义。

【关 键 词】徐望之;《公牍通论》;学术价值;现代启示

【作者单位】谷利平,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基金项目】2018川教厅人文社科项目“论中国古典文学对理工科院校大学生人文素质的影响”(18SB0068);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基金项目“论中国古典文学对理工科大学生人文素质的影响”(C112017002)。

【中图分类号】G2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18.16.027

《公牍通论》是民国时期徐望之先生撰写的一部文书学著作。徐望之在河北训政学院授课期间,因为觉得当时的公文写作“词芜义晦,影响于郑化之进行;体例全乖,条教亦因之而捍格”,于是,他根据《公文程式》编写了《公牍讲义》一书。书稿完成于1929年,后来此书在1931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时被更名为《公牍通论》。《公牍通论》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后,一上市就受到好评,一度热销,同年12月再版,以后又陆续再版,到1947年已出版了8次。

1958年,该书作为档案学旧著十三本之一,被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翻印。此后,该书又在海内外三度出版:1979年,由东京中文出版社出版;1988年,由檔案出版社出版;1991年,由上海书店出版。徐望之写作《公牍通论》这本书的目的是为了教授地方公务人员写作公文,希望县地方官吏能够“明白治理,晓畅公文”,“事必躬治,牍必亲裁”,所以,《公牍通论》这本书在内容上十分翔实,对公文写作有较好的指导作用,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能性。另外,《公牍通论》这本书作为文书学学科形成和发展时期一部十分重要的奠基之作,在文书学和文书史研究上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一、《公牍通论》的学术价值

虽然距离《公牍通论》的写作已经过去近一个世纪,书中许多内容所涉及的政事体制问题、政府对公文格式的规范问题以及一些公文用语等已经随着时代的变迁不再适用,但是徐望之在这本书中所表达的“四有”“三须”“四要”等公文思想使得此书在现代社会依然有独特的价值与魅力。

在内容上,《公牍通论》一书共分为九章,包括公文的释义、类别、体例、储养、撰拟、结构、叙法、用语和程式。在此书的第一章,徐望之就详细介绍了公文名称的来源与定义,认为“公文者,国家或地方机关相互间及与人民或团体相互间,为意思表示于一定程式之文书也”。而在解释公文名称的来源与意义之后,作者紧接着在第二章介绍了公文的类别。在这一章,徐望之不仅介绍了公文在等级和政治上的分类情况,而且详细介绍了公文名称的分类,列举并解释了从先秦一直到民国时期公文的诸多名称。第三章体例无论是在内容还是篇幅上,都是该书的重头戏。在这一章中,作者不仅从行文的角度详述了下行文、上行文和平行文三种常规行文的体例问题,而且也注意到大量与当时所惯用或沿用的公文程式条例规定不一样的文书,并将这些统归为杂文体,对其体例也做了介绍。

通过这三章的内容,作者对公文的来源、类别和体例等基本问题都做了介绍,紧接着作者对公文的写作进行了讲解。公文是由人写作的,所以,徐望之首先在第四章中讨论了人才问题。作者认为大家需要修身养性,“遇事切实去做,言顾行,行顾言,言行如一,便可成大事”,所以,在平日里则要“储才备用,养气以立身”。紧接着在第五章,作者先是概述了公文拟撰的各种问题,然后从第六章开始分别就公文的结构、叙述方法、用语以及公文的程式进行讲解。比如,在第八章用语上,作者不仅详细介绍了属于术语和成语方面的用语,而且还介绍了属于约语方面的用语,列举了近300个公文常用术语、成语和约语,并对其适用范围进行解说。而第九章程式则根据当时民国政府公文程式条例说明,对公文的用纸、署名、盖印、记时和编号等细小却重要的问题做了阐释,无疑具有很高的实际操作价值,能帮助公务人员更快更好地学会公文写作。

由此可见,《公牍通论》一书在内容上十分翔实、条理清晰,因此,这本书可以作为一部文书学方面的优秀高等教科书,对公文写作进行指导。与此同时,该书也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该书出版时,文书档案连锁法尚未提出,行政效率运动亦未开展。作为较早出现的现代学科意义上的文书学专著,《公牍通论》一书无论是在文书学上,还是在文书史研究上,都具有独特的意义与价值。

中国的文书及文书工作历史源远流长。从秦汉时期到明清时期,封建社会的文书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在文书工作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出现了不少有关文书和文书工作的论著,比如,蔡邕的《独断》、司马光的《书仪》、饶松生的《折谱》和仝宝廉的《公文式》等。但是这些著作只是某些文书部门或某项文书工作的经验总结和有关典章制度的论述,并没有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文书全面系统地概括并上升到科学的理论水平,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文书学。而徐望之1931年出版的《公牍通论》一书,对中国公文产生的渊源、种类、体例、撰制、结构、用语及程式都做了详细的论述。该书的问世也是文书学学科形成的标志之一,为中国文书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此外,《公牍通论》一书的前半部分从历史角度梳理了公文制度,对文书史的研究做出了极大贡献。徐望之在书中介绍了各朝代公文的名称和历代文书档案的演变,“镕铸经史,贯通百家。尝考自古昔公文名称、类别至百数十种之多。元元本本,弾见洽闻……纲举目张,有条不紊”,对公文及其制度体系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不仅如此,徐望之在介绍各朝代公文名称的时候,也不是简单地解说各种文体的含义,而是“循流以讨源,据古以证今”,写明每一个公文名称的出处,并且详细记录了其所依据的典籍及其所在文献的具体内容。这样不仅使我们能够比较直观地看到历代公文名称的流变,而且保留了大量有价值的考据资料,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比如,在《公牍通论》的第二章,徐望之不仅在吴芷泉先生《论公牍沿革》的基础上进行增补,分别列叙了从三代以前、汉、唐一直到清代的83种公文名称,而且还对民国改元后到1929年之间文书程式的六次修订进行详细的介绍与论述,为后来的学者研究文书史,特别是民国时期的文书史留下了非常详细的史料。

总之,《公牍通论》一书探索源流、纵观古今,不仅为此后文书学的诞生做了有效铺垫,而且完备详善的材料也为文书史的研究提供了许多重要的史料,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二、《公牍通论》的当代启示

《公牍通论》于1931年首次出版,同年12月再版,此后又多次再版,到1947年就已经出版了8次。1958年,该书作为档案学旧著十三本之一,被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翻印。此后,该书又多次在海内外出版。由此可以看出,虽然距离此书的写作已经近一百年,但是《公牍通论》这本书并没有被历史所湮没,而是一再出版,经久不衰。虽然书中许多内容,比如,公文涉及的政事体制、政府对公文格式的规范以及一些公文用语已经随着时代的变迁不再适用,但是徐望之在书中所提出的公文思想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对现代社会依然有很深的启示意义。

首先在基本框架上,全书采取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的布局,前半部分侧重于公文写作的理论考据,后半部分侧重于对公文写作的技法讲解。这样的结构布局使得这本书既可以作为公文研究者的学术资料,也可以让公务人员学习公文写作的技巧与方法。不论是现代社会的公文研究者,还是普通的公务人员,都能在這本书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内容。

其次,徐望之并未将公文仅仅当作一项工具,将公文写作看作单纯的政府工作,而是将自己的公文思想融于书中。在《公牍通论》中,徐望之提出了公文写作的“四有”“三须”“四要”等思想。这些公文思想随着时代的变迁历久弥新,依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在徐望之看来,要写好公文,公务人员应该成为有品、有学、有识、有文的“四有”人才。徐望之认为,“盖公牍之中,有品,有学,有识,有文。鲠直端方,唯民是重,唯法是从,侃侃与长官争是非,辨曲直者,其品尚也。综析繁复,洞察几微,而又随时虚怀考究,好问慎思者,其学长也。在利害未形之时,处危疑震撼之际,不顾讥弹指摘,而勇以赴之,以底于成者,其识达也。指事类情,轩豁呈露,持理属词,不随不激,辞多而不费,言简而不略者,其文胜也……至若斤斤然徒为形式之求,纵令悉中绳墨,躯壳仅存,又何足贵哉”?由此可以看出,徐望之认为,一个公务人员应该要有刚正不阿的品质,要有谦虚好学的态度,要有辨别是非、提出独立见解的能力,要有正确清晰的文辞。总的来说,这“四有”是徐望之对公务人员能力的要求。

除了公务人员应该努力成为“四有”人才,徐望之认为公文“动辄关乎国计民生”,所以“一字一句皆从民生国计上着想”。因此,在《公牍通论》中,徐望之还提出公务人员应具有“三须”储养。徐望之所谓的“三须”,首先指公务人员要“尚实事”,既要愿意做实事,又要把实事做好,而不是仅仅在公文中粉饰铺张,这样只会舍本逐末,其次指公务人员要“戒贪私”,公务人员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必须戒除贪私之心,最后指公务人员要“忌苟安”,苟安者指安于现状、不敢承担责任的人,这样的人在办事行文之中自然不会真正地触及实事,只会粉饰太平。与“四有”所提出的要求不同,“三须”思想从反面对公务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这也可以说是对公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

徐望之的“四有”“三须”思想深入地揭示了公文撰稿人应该具备的学识修养及其对公文写作效率、公文效用以及行政效能的影响。除了公务人员应该做到“四有”“三须”,徐望之还提出好的公文写作应该同时做到“四要”。所谓“四要”,简单地说就是法、人、时、地四者,即政令要合乎法律,要依靠有品识才学之人,要合乎时代、因地制宜。也就是说,公文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它应该首先要合乎法律,其次要合乎时代空间,不能生搬硬套。徐望之的“四要”思想不仅是公文写作应遵循的要求,而且可以作为判断公文质量的有效标准。

综上所述,《公牍通论》这本书作为我国文书学的一部经典著作,在文书史、文书基础理论和公文写作技法等方面都做出了卓越贡献。该书的出版作为文书学学科形成的标志之一,为中国文书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书中对文书史的梳理,也为后来的文书史研究保留了丰富的史料,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除此之外,徐望之还在这本书中表达了自己的公文思想,其对公务人员的“四有”“三须”要求值得当今行政人员认真学习,而他提出的“四要”公文写作要求,对当代的公文写作和公文内容与质量的评判都具有借鉴意义,富有现代启示。

|参考文献|

[1]孔冬青. 徐望之与《公牍通论》[J]. 档案管理,2007(6).

[2]陈伟. 《公牍通论》评述[J]. 北京档案,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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