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栋绪
摘要:自2013年以来,IPO注册制推行的声音数次充斥市场,多年来仍未能落地。2018年成为了投资银行业的寒冬之年,IPO过会率屡创新低。本文探究了IPO制度要进行改革的原因及其改革的方向,提出了坚持推进以注册制为核心的监管发行模式改革、完善相关的配套市场制度、在过渡时期推行“双轨制”发行制度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IPO制度改革;注册制;过渡期;双轨制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18-0085-01
一、当前IPO制度改革的原因与方向
所谓审批,批或者不批由相关行政机关来把握;所谓核准,就是在满足某些条件的基础上由核准机关决定准或者不准。形式上核准制多出了些许客观条件,但是本质其实是没有太大改变的。批准与否由相关行政机关与主管机关把握,如果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界定模糊之处就需要相关部门作出解释,那么解释就具有强主观性,最终企业能不能上市变成了由上市主管部门来把控。
所以,我国IPO发行制度改革重点不是“主义”问题,称做什么不重要,“问题”才是最重要的,解决核准制下制度缺陷所造成的问题才是关键所在。即使我国名义上实行了“注册制”、“披露制”的发行制度,而实际上微观规则和行为方式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这样改革没有太大意义。目前,我国证券发行制度主要面临的是规则性积累与操作经验缺乏的问题,其背后是时间性的局限与观念障碍。从规则积累、操作经验出发来看,尽职调查、信息披露、承销规范、追责机制方面都有更大的制度構建与优化的空间,当然也需要大量的实践来检验这一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