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条件下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研究

2018-10-19 18:51
智富时代 2018年9期
关键词: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

【摘 要】“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政府转型的重大举措,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也应坚持服务导向,本着以“沟通”“便民”“施政”为目的,从明确范围、规范内容、完善监督、打通屏障、整合平台等几方面入手,借力新科技,扩展媒体支持推动了政务公开的不断向基层、向基础深化。

【关键词】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实效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的必要性

现代法治社会要求将政府的权力运作过程最大限度的透明化,以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务公开正是契合这一理念的最好方式。“互联网+”已深深融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民生之中,“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当前政府职能转换的大趋势,在此前提下谈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一是落实国家要求,是促进传统政府向社会管理扁平化、公共服务多元化、政府治理透明化的现代政府转型的必然选择;二是顺应时代潮流,优化政府治理的有力手段,可以让公众对政府权力的行使起到监督和控制的作用,也使公众成为参与各种治理的主体之一,政府与公众相互取得理解与支持有助于政府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三是符合人民要求,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实现参与民主和协商民主,让公众多渠道、多途径参与政府治理,发展人民民主的有效途径,能为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条件下政务公开的现状及问题

(一)基层公开不断深化,政策法规不够细化

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出现极大推动了基层政务公开的不断深化。基层政府积极搭建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公众能方便快捷地在门户网站上获取领导信息、机构职能信息、政府会议内容、政策解读、文件规章、行政审批等各类信息。但政务公开的发展水平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机制不健全,缺乏科学和可操作性的细化规定。二是缺乏高法律位阶的政策法规提供保障,政务公开随意性较大。三是尚未建立起统一完善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各项细节缺乏统一标准。

(二)公开意义不断深化,意识理念不够到位

国务院明确要求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加大政务信息公布的开放程度,政务公开重大的意义日益凸显。一是“互联网+政务服务”下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公众满意度,是“互联网+”战略的延伸,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趋势和要求。二是能讓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加透明化,有利于塑造和巩固民主、法治、高效的良好政府形象。三是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能打破“信息孤岛”,打通政府间数据壁垒,形成全国联动、部门协调的体系。但就政务公开实际效果看,因为相关人员意识理念不到位,“互联网+”平台的维护、监管,信息的发布时有疏漏现象。一是部分政务公开平台运营者在思想意识上重视不够,没有完成从管制到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思想转变。二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放大了平台管理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缺乏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负面影响。三是公众参与政治生活的意识比较薄弱,除了办事需要对政务信息的关注度不高。

(三)公开渠道不断创新,平台使用不够高效

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政府能给公众提供更多样、更顺畅的沟通渠道,“两微一端”在政务公开中的使用率越来越高,各地政府都探索推出了很多新形式。但现阶段各级政府政务公开与新兴渠道融合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部分基层政府的信息平台建设缺乏整体性和长远性的规划,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服务不实用,有的网站访问量极低,名存实亡。二是移动政务客户端的政务公开实效滞后于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政务APP的总体下载量低,移动政务建设存在技术和人才短板,平台营运低效无法满足公众需求及“互联网+政务”的发展需要。

(四)群众要求不断提高,配套制度不够健全

随着数据量的爆炸式增长、信息通信技术应用的推广,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需要通过政务公开了解政府工作中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的过程和结果,获取与切身利益更为相关的数据,要求政府开放更多更广的原始数据。当前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尚未健全,政府对数据的开发利用权限缺乏法律的规范和保障,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公开带有一定程度随意性,对公开也缺乏动力,大大降低了政务公开实效。一是对数据的收集、加工、储存和运用没有规范的标准;二是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的内部信息系统建设各自为政,没有实现数据共享;三是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条件下政务公开工作的各要素管理缺乏专门机构统一管理,多头管理现象明显;四是政府间、部门间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五是多数政务公开形式单一,对动图、音频、视频(小视频)等更具吸引力的新形式的运用不多,公开效果不好。

三、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条件下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的对策建议

(一)明晰公开内容,完善监督体系

1.加快政务公开相关事项明晰

一是贯彻落实“五公开”标准,统一明晰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在保密审查基础上全面公开。二是推进政务信息分级制度,分行业、分领域梳理各部门的公开事项清单并分级分类编制目录。三是出台基于“互联网+”条件下的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规范统一的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四是加强立法,特别是依法明确上网主体权责,严肃处理应付差事、蓄意不公开、假公开,强化落实“依法公开”。

2.加强政务公开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依靠“互联网+”新科技推进政务公开管理体系建设,明确政务公开管理的权责体系。二是积极探索用好用活网络新技术手段,推进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到人,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三是通过推行新闻发言人职业化,将“互联网+ ”政务公开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专项服务质量意见征询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等制度完善促进政务公开实效提升。

3.促进政务公开监督体系完善

一是坚持服务导向,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大实现“在线公开政务信息,瞬时掌握民众动态”。二是明确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条件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为民众提供服务的同时也要履行对网络的监管职能。三是增强公众监督意识,积极发挥公众主体作用,与民众多元合作,达成深层共识,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督体系。

(二)借力科技创新,打通数据屏障

1.加强政务数据的创新应用

政府作为政务数据资源最大的拥有者,应积极思考。政府“互联网+”政务公开应用创新要以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媒体、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参考借鉴电子商务网站智慧、全面、融合、集约的服务理念,着力解决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平台构建陈旧、公开内容时效性差与公众强烈的政治反应间的矛盾。积极打造一批大数据先进产品,优化应用运做,让政务数据创造最大价值。

2.丰富政务数据的传播形式

一是通过鲜活多样的媒体表现形式增强互动,提升“互联网+”政务信息传播的实效性。二是寻求媒体支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新媒体平台、自媒体等联动,增强集群和扩散效应,扩大政务公开覆盖范围、提升传播效率。

3.打通政务数据的交换屏障

加强平台的统筹完善,实现政务数据交换的纵横平衡、点面相适、建设与应用并重、内外均衡。一是加快政务云系统建设,建立数据交换中心或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对外的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从中央到地方的协同互动。二是精准确定位平台功能,推进层级互通联动,通过大数据技术实施集群化整合,避免平台功能重复冲突,造成资源浪费形成新的数据交换屏障。

(三)加强政企合作,整合平台资源

1.政府牵头扩大数据开放

“互聯网+”的不断渗透和扩张,使政府对信息资源、对数据的整体掌控力不断降低,必须借助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力量来实现包括政务公开在内的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政府由管理者转化为服务者,政府要促使更多企业、产业都参与进来,释放数据活力,才能在促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发展的同时,共同推进数据的开放和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2.政府主导加快数据流通

政府作为政务数据的主要占有者,要在促进政务数据由开放转化为流通的动态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一是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信息公开水平较低的部门指导,强化公开主动意识,促进政务数据的流通。二是敢于和善于向发展势头迅猛的新平台借势、借力,不断加强与新媒体的合作,利用新媒体加快数据流通和传播,不断打破平台间屏障,让政务数据能在整个国家系统里流动起来,同时打造政府良好的公众形象。

3.政府支撑创新数据应用

政府在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要突出应用驱动,建设一批大数据众创空间,设计更多的商业模式应用到经济社会的不同领域,促进大数据发展、开放、应用。一是积极加强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公开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政务数据的便捷获取和自有利用。二是在政务数据使用的反馈应用上创新,延伸完善信息数据监测和数据统计分析服务,通过数据开放促进政务公开,通过反向数据收集与分析形成规范权力运行的倒逼机制。三是鼓励、引导和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参与,通过购买服务、联合开发、政策优惠等方式,促进非政府机构创新开发一些基于包括政务数据在内的现有数据的新应用,通过持续的应用驱动政务数据不间断发挥作用,使信息服务机能有效运行。

(四)坚持服务导向,推动“双基”延伸

1.树立服务理念,促进政务公开有效服务基层

公众的认可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生命力,也是政务公开的最终目标。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必须以基层的需求为导向。一是积极运用移动端和自动端。开发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移动端,提供“互联网+”便民服务,并利用利用一体机、多媒体终端机等线下便民设备,融合政务服务平台。二是关注热点搞好线上线下的配套服务。围绕推进“互联官+政务服务”明确公开重点,围绕工作关注的重点领域热点问题,线上线下联动,加大公开力度。推动政务服务与社会化网络应用互融共进,通过便捷的自助网页、移动终端、APP等,同时借助各类成熟的基础性平台,实现实体服务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通过“两微一端”互动,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三是着眼政民良性互动促进政府实现善治。通过大数据分析预测公众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的公开服务。制定人性化的平台考核监督机制不搞唯点击率论,从公众实际需求出发,增加和维护好“反馈平台”,使公众“有话能讲、有话易讲”,帮助公众更好地参与民主协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2.提升服务能力,夯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基础

能力是服务的基础,“互联网+”与社会各方面不断融合发展,政府要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为契机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强公职人员的“互联网+”工作综合能力。一是提升公职人员的公开意识。加强宣传教育,解决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应付公开等思想问题。加强对公职人员的道德修养教育,提升公众形象意识。通过政务公开工作满足公众需求,解决公众困难,在展现自身能力的同时加强公众对政府的认同感和支持度。二是提升公职人员网络新技术运用能力。分级分类制定公职人员培训计划,加强新的网络技术实际操作和实岗锻炼,熟悉对网络新工具运用的,提升政务公开的服务水平与工作效能。三是提升公职人员网络公关能力。不断拓宽网络公关培训途径,定期与不定期培训相结合,脱产学习与业余培训、社会教育相结合,加强网络公关知识的学习,提升理论水平和思想意识,加快专职网络公关人员的培养。

【参考文献】

[1]曹莹.政务公开如何用好“互联网 +”[J].人民论坛,2017(11)

[2]王文秀.“互联网+”背景下政务公开的新路径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8(11)

[3]张蕾.新时期“互联网+ ”与政务公开深度融合的多样化路径探究[J].中国市场,2017(14)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2013]100号,2013- 10- 15.

[5]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6-02/17/content_5042791.htmfrom=bdhd_

site,2016-02-17

[6]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11/15/content_

5132852.htm,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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