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责体系建设视角中的数字政府和数据治理

2018-10-21 10:49:49陈钲尧
科技信息·中旬刊 2018年9期

陈钲尧

摘要: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到来,为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和平台。数字政府不是简单通过将传统政府移植到线上就能实现,数据治理更不是把数据归集到政务云就能共享,而是需要在全面提升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彻底地重塑行政的作业单元。显然,这里一方面是发挥技术作为施政工具的作用,即把日新日益的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运用到政府的所有职能之中,特别是利用网络潜能来开拓政府的虚拟空间结构和运行机制。

关键词:政府职责体系建设视角;数字政府;数据治理

引言

各行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国家经济的大力支持和政策的扶持,才有今天的规模和局面。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综合分析风险因素,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要加強政企合作、多方参与,加快公共服务领域数据集中和共享,推进同企业积累的社会数据进行平台对接,形成社会治理强大合力。

1数据治理:概念的衍生及其厘定

关于政府组织“依据数据”的治理,发展出诸多概念,不同的概念虽然存在语义上的细微差别,但均是政府组织“依据数据”治理的体现,其细分的概念主要基于两种视角:一是“依据数据治理”下的政府组织结构、文化和程序上的变化,如“e-government”(电子政务)“digitalgovernment”(数字政府)等;二是政府组织“依据数据”的治理模式的转变,如“e-governance”(电子治理)以及“digitalgovernance”(数字治理)等。通常来说,“数字政府”(digitalgovernment)与“电子政府”(electronicgovernment)“虚拟政府”(virtualgovernment)常常等同使用,即不作概念上的严格学理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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