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丽
摘 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实施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设具有很大促进意义,其不仅仅可以提升政府的采购的信息的公开的力度,也可以提升政府采购的效率,基于此,本文从实际出发分析了当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探讨。
关键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管理
1 引言
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此方面的制度空白,对规范非招标方式采购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办法》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权威部门出台相关条规解释予以明确。
2 政府采购的意义
我国《政府采购法》中明确的规定了政府采购的含义,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利用财政性资金,对依法制定的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及集中采购项目以内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采购行为。《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提出了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的概念,对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做出了规定,明确了供应商和采购人间的义务和权利,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进行约定。第四十四条中还规定政府采购合同要以书面形式为准。在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还可以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委托,代表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要以采购人名义签署,并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签订合同后,各方要依法履行合同,不能擅自对合同进行更改,或中止、终止合同,对于过错方,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时,则要按照过错的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