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秀丽 胡慧娟
摘 要:城市化是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工业、建筑等城市用地的增多,会征用大量的农民耕地,失地农民问题随之出现,他们突然没有了收入来源,生活质量下降,就业困难等。因此,通过正规渠道帮助失地农民解决遇到的问题,鼓励他们走出生活困境,积极就业和自主创业,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本文通过对焦作市中站村李封村失地农民代表的深入访谈,了解该地失地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运用社会工作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进行归纳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提出创新策略:“失地农民自助”,以寻找到解决他们问题的有效策略,加快失地农民的社会化和城市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
关键词:失地农民;城市化;农民自助
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的失地农民已经超过5000万人,到2020年将超过1亿人,这些人面临着重重压力,承担由农村向城市转型的巨大成本,同时还面临着就业、生活、养老等多方面的困难,农民失地等于失业,如何妥善处理土地与农民的关系更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解决失地农民的问题,更是维护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利益的关键所在。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介绍
焦作市中站区李封村位于焦作市西部地区,毗邻一些焦作的重工业基地,如多氟多化工厂。该区近年来响应城市现代化、工业化的发展,积极主动推动工业建设。市区将一些工业园区搬到了这里组成功能齐全的工业区,同时,棚户区的改造、商品住宅区的开发,使得该区李封村的农民不得不失去土地。目前,该村共有三个村,每村有七八个分队,共有居民大约两万余人,大部分是农村户口,只有小部分是农转非,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补贴。按照规定,这些农转非的居民虽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时也继续耕地,但当耕地被占用后并不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只有本村的持有农业户口的人才会得到补偿。于是,农转非的居民难免会有的不满相关规定,这也为失地农民与政府的矛盾滋长埋下了隐患。
当地居民大多从事短暂的非农业工作,当遇到就业状况不佳或年龄增长问题、身体状况差时,可以放弃临时工作继续务农维持生活,加上该村与一些重工业区相邻,工作环境和空气质量不好,长期从事工作的工业人群身体状况也会明顯下降。综合看来,李封村的耕地对当地居民来说还是尤为重要的。所以,居民耕地被征收之后一定会产生各种问题。
二、失地农民的问题初探
(1)李封村失地农民失地后的心理落差和压力问题
李封村农民之前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附于土地,农闲季节会外出打工或者在附近的工厂打工,老年人主要负责在家照看小孩和处理家务,也会在子女外出期间做些轻农活。他们多年来早已习惯这种生活,虽然收入不是很高,但也不用担心生活问题。而在土地被征用后,他们失去了主要的生活来源,没有了视为命根的土地,生活质量水平下降。虽然有补偿,但毕竟不能长久维持。农民失去土地后已经不是传统意义的农民,但又不具备城市居民的条件,孩子上学也逐渐成为问题。由此可见,李封村失地农民的心理问题也非常重要,不容忽视。
(2)李封村失地农民的补偿不公问题
根据走访调查,对农民十分重要的土地被征用后,并没有给予农民对等的补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用耕地的农民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费和青苗补偿费。河南省的相关补偿标准是:城市建筑用地不低于3万元每亩,县级和乡镇不低于2万元每亩,而李封村的在土地征用和操作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按照标准给予补偿,甚至出现拖欠现象。该地的政府采取的是一次性的货币补偿方式,就是在发给农民一次性的补偿金后就不闻不问了。
(3)李封村失地农民的就业困难问题
该村在征地前只有极少数农民务工,即便是务工人员也是在农闲时外出打工,而且,务工者多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中青年,老年人更多依附于耕地的粮食,留足口粮后剩余换钱。据调查显示,按照农民传统的三方面就业渠道,该村的比重失地前是:务农>务工>自由职业,自由职业主要指小商、小贩、临时工等,在征地后,其比重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务农已经不存在,只剩两项,成为:自由职业<务工。所以,就业需求在该村农民群体中不断上升,但由于种种原因,其需求很难满足。
三、失地农民问题产生原因和解决办法
笔者认为,该村的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是多方面的,既有农民自身的原因,也有政府和社会及相关责任部门的原因,也应该还有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总结如下:
(1)失地农民问题产生的原因
①农民自身原因
从农民自身方面来说,他们失去土地后无法立即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再社会化和继续社会化受到阻碍。从社会化的生命历程角度来看,失去土地、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可以作为失地农民生命历程中一个相当重要的转折事件,对不同年龄失地农民而言,其受影响的程度是不同的。
②政府和社会原因
失地农民利益受损并难以解决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第一、农村现有的土地产权不清晰,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农民土地的集体组织形式,导致土地被征用时,农民处于被动地位,对失去土地后本应有的合法利益补偿缺乏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二、许多征地制度不尽合理,土地征用并不是都为了满足公众利益的需要,而是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农民权益被侵犯,失去土地又得不到对等的补偿。
第三、政府和社会对失地农民问题重视不够。政府并没有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各种权利,即使有也会被执行者们以不同借口不同程度忽视。
(2)失地农民问题的解决办法
①解决该村失地农民心理问题
心理问题是失地农民最先面临的问题,如果农民无法从心理上接受失去土地后的一系列社会化问题,就无法继续生活。要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先了解他们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忧虑,了解他们之前的生活状况,并和失去土地后的生活状况相对比有哪些差距,这样才能了解失地农民心理问题的根源,通过解决他们急切想要解决的问题来缓解他们的心理落差。另外,可以让村委会成员共同出谋划策,继承之前的丰收聚会等活动方式,主动创新,将村民在合适的时间聚集起来,商议失地后共同面临的问题,并且探讨解决办法,让大家认识到这种心理压力和落差是普遍存在的,以减少他们的心理负担,当个人问题上升到集体问题时,其集中解决的速度会加快。
②解决该村失地农民的补偿问题
据居民张大妈反应,她家有一亩六分的耕地,而政府在补贴时只是按照乡镇占用的标准给予补偿,并未按照城市建筑用地补偿,即使这样也缩了水,所以她们的补偿费只有两万一千多元,与标准补偿有很大差距,她知道这些信息还是小儿子在网上查到的,还有许多居民被蒙在鼓里。虽然极端不满,但势单力薄,又无可奈何。针对该村的现实补偿状况和补偿用途的综合研究分析,最为重要的是引导他们实现就业再就业,实现生活的可持续性发展。虽然学术界曾提出,以“让农民满意”为目标的补偿标准,但这标准实行起来难度是很大的,受到重重阻力。因此,解决农民的补偿不公的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③解决该村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针对李封村失地农民就业问题,解决就业问题,学术界提出了一些建议:
第一、寻找安置失地农民就业的多渠道岗位,吸纳适龄的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
第二、对失地农地进行相关的职业培训,不仅需要职业技能培讯,还要重视相关的劳动素质培养,提高其合作意识和自身的维权意识,增加其就业机会,当出现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能适时保护自己。
(3)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创新模式:失地农民自助模式
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应对风险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根据焦作市中站区积极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提高失地农民知识技能和文化素质的基础上,应该结合农民的实际情况给与相应的最佳生活保障金支持。采用“政府提供帮助,农民靠自助”的模式,这也是社会工作“助人自助”核心工作理念的体现。失地农民虽然急切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帮助解决面临的问题,但是要从根本上缓解心理压力,寻找解决办法除了制度上的改革外更需要自身的努力。失地农民自助模式的基本思想是:
①政府提供帮助即政府建立健全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及就业体系。值得考虑的是,政府可将下岗职工与失地农民合并管理,将他们面临的就业问题一起解决。
②农民靠自主是指失地农民不能只单纯依靠政府,要将重点放在“自助”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让他们能从心理上接受生活的变化,认识到社会化的经历是大多数人所必须经历的阶段和成长经历,并主动适应自身的社会化,积极寻找缓解心理压力和失地后心理落差的解决办法,不能只将希望寄托于政府和社会上。
第二,在就业再就业问题上,也要積极寻找各种机会,提高自己的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维权意识,也要接受政府的帮助,进行就业的相关培训,农民可以尝试不同形式的就业方式,可以增加工作经验,增长社会阅历,对以后的就业创业做充分的准备。
失地农民这种“政府提供帮助,农民靠自助”的模式是以提高农民的自主能力为基本前提的,不仅可以减轻政府负担,也能提高农民失去土地后的在就业机会,是一种双赢的保障模式。只有真正了解失地农民的需求,了解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问题才能真正的让农民转为市民,实现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镇化建设,从而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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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