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合同生效的四大基本要件

2018-10-21 09:31:37李丹玉
大东方 2018年7期

李丹玉

摘 要:本文以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引入,详细阐述了合同生效的四个基本要件的含义及其作用,因对于我们正确认定合同法律关系及合同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基本要件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合同法律制度中两种不同的制度。《合同法》对此做了一些规定。但在实践中常常会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成立与不生效及无效相混淆。合同的成立强调的是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的合意,而合同的生效侧重于合同的形式与内容合乎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及禁止性规定,因而得到法律的保护,产生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之间的联系在于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的一般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即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但是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区别之一就是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构成要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要件一般包括,一是合同的主体是双方或多方,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生效的基本要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内心意思与外部表示未能达成一致,即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如通过欺诈、胁迫所产生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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