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燕 陈振兴
摘要:针对某型水陆两用飞机起飞构型特点,设计了告警系统用来提高飞机起飞阶段安全性。告警系统能有效的指示飞机起飞阶段各系统的不正常形态,并获取飞行机组的注意,飞行机组根据告警系统告警指示,及时准确的采取规避、解决措施,保证飞行安全。
关键词:水陆两栖飞机;起飞;告警系统
1 前言
在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适航规章第703条”起飞警告系统”中对飞机起飞形态时告警设计要求:
飞机必须安装起飞警告系统并满足下列要求:
(a) 在起飞滑跑的开始阶段,如果飞机处于任何一种不允许安全起飞的形态,则警告系统必须自动向驾驶员发出音响警告,这些形态包括:
(1) 襟翼或前缘升力装置不在经批准的起飞位置范围以内;
(2) 机翼扰流板(符合第25.671条要求的横向操纵扰流板除外),减速板或纵向配平装置处于不允许安全起飞的位置;
(b) 本条(a)中要求的警告必须持续到下列任一时刻为止:
(1) 飞机的形态改变为允许安全起飞;
(2) 驾驶员采取行动停止起飞滑跑;
(3) 飞机抬头起飞;
(4) 驾驶员人为地切断警告;
(c) 在申请合格审定的整个起飞重量、高度和温度范围内,用于接通警告系统的装置必须能正常工作。[1]
结合某大型民用水陆两栖飞机具有水上、陆上两种起飞构型特点,对民用飞机陆上起飞、水上起飞告警进行研究。
2 起飞警告适航需求追溯
通常襟翼和机翼前缘升力装置都是由电机带动的机械装置,没有自动恢复中立位置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