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婷
摘要:本文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存在的问题入手,对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主体、原则、标准、目的等方面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建议,使其形成中国特色的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制度。
关键词:驰名商标;司法认定;问题;建议
一、驰名商标的含义
法学界对于这一概念的表述也不尽相同。有学者认为,“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著名商标,高信誉商标,世所共知商标等,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另有学者认为,“驰名商标,通常是那些在市场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实际上,“驰名商标并不是商标法上的一种特殊商标,而是为所有商标提供的一种可能的特别保护。”2009年最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对驰名商标的含义做出了修改,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
二、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标准
1.对相关公众的认定。“相关公众”是对商标知晓的主体,只有将主体确定,才能判断知晓程度。一般认为“相关公众”不是指一般大众,而是指与所涉商标有关的公众。笔者认为“相关公众”应包括三个群体:(1)消费群体,包括正在消费此类产品或即将消费此类的人。(2)经营群体,包括各地同类商品的代理商、经销商等。(3)与同类商品相关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2.对知晓程度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