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改增对旅游企业税负的影响

2018-10-21 10:58李祥玉陶颖
当代旅游(下旬) 2018年4期
关键词:税负旅游业营改增

李祥玉 陶颖

摘要:营改增对旅游业中景区门票、旅行社、酒店业等业务的税负产生影响,并有利于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本人就知网、维普、万方等查找发现研究营改增对旅游业税负影响的文章比较少,本文选取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案例,分析营改增后对该企业经营的旅行社、酒店、景区门票业务的税负变化情况,得出营改增有利于该公司的发展。

关键词:旅游业;营改增;税负

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为了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负担,有利于规范旅游业的市场秩序。侯岭艳(2016)[1]分析了“营改增”对旅游行业中的旅行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点的税负影响,并提出相对降低税负的应对策略;何建民(2013)[2]在分析了我国旅游服务业“营改增”的影响特点和状况后,建议旅游企业“营改增”应同步其关联行业,并对旅行社和旅游景区适用较低税率。旅游业应该抓住营改增这个机会,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的发展。

一、营改增后对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税负的影响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营改增”政策首先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我国的一些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到2016年5月,我国全面展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营业税退出,增值税成为我国税收的主要税种。“营改增”前,酒店内餐饮业务、住宿业务和交通运输部门分别征收5%、5%、3%的营业税;旅行社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第三方的餐饮费、住宿费、门票费、交通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征收5%的营业税(不含签证费用);景区部门,分为门票收入和缆车索道等业务,皆征收5%的营业税。“营改增”后,餐飲业务、住宿业务、交通运输部门皆征收6%增值税;旅行社可以扣除签证费,征收6%的增值税;景区部门,分为门票收入和索道缆车等业务,皆征收6%增值税,门票收入可以按照简易征收办法计3%税率。

根据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和2016年的利润表知,游山门票、客运索道、旅游宾馆、旅行社业务的营业成本分别与去年相比,同比增减7.17%、-3.86%-3.32%、-40.18%,可知营改增后该公司营业成本降低了且公司净利润是增加了,可以推测营改增后公司运营状况良好且有利于该公司发展,下面简称为峨眉山旅游公司。

(一)对游山门票与客运索道业务的负税影响

根据该公司2017年的年度报告可知,游山门票、客运索道业务按照简易办法3%征收增值税,总营业收入1,078,986,910.95元,其中游山门票收入457,883,632.03元,客运索道收入290,475,754.71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42.44%、26.92%,且游山门票收入是该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营改增前,游山门票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营业税税率=457,883,632.03×5%=22894181.60元,营业税税负=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100=22894181.60/1,078,986,910.95×100=2.12%;客运索道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营业税税率=290,475,754.71×5%=14523787.74元,营业税税负=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14523787.74/1,078,986,910.95×100=1.35%;

营改增后,游山门票应交增值税=457,883,632.03/(1+3%)×3%=13336416.47元,增值税税负=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13336416.47/1,078,986,910.95×100=1.24%,客运索道应交增值税=290,475,754.71/(1+3%)×3%=8460458.87元,其增值税税负=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100=8460458.875/1,078,986,910.95×100=0.78%。

税负 营业税(营改增前) 增值税(营改增后)

游山门票 2.12% 1.24%

客运索道 1.35% 0.78%

假设我们不考虑城市建设维护税、地方教育税和教育税附加等,从表中我们可以得出营改增后游山门票和客运索道业务的实际税负是降低的,且根据报表知这两项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很大,应尽量减低这两项业务营业成本。

(二)对宾馆酒店服务业的税负影响

根该公司发布的2017年年度报表可知,该公司宾馆酒店业务计税依据为征收6%的增值税,宾馆酒店服务业的收入为199,904,264.59元,成本占总营业成本的25.25%,假设该业务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0元。

营改增前,宾馆酒店服务业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营业税税率=199,904,264.59×5%=9995213.23元,营业税税负=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100=9995213.23/1,078,986,910.95×100=0.93%。

营改增后,宾馆酒店服务业应交增值税=199,904,264.59/(1+6%)×6%-0=11315335.73元,增值税税负=应交增值税/营业税×100=11315335.73/1,078,986,910.95×100=1.05%。

我们可以看出税负变化不大,且本人是假设该公司没有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实际上是有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该业务人工成本占比重大,公司应该采取相应措施弥补人工成本过大这一问题。

(三)对旅行社的税负影响

根据该公司发布的2017年年度报表可知,该公司的旅行社业务计税依据是征收6%的增值税。

营改增前,应交营业税=销售额(不能扣签证费)×营业税(5%)

营改增后,应交增值税=销售额(可扣签证费)×增值税(6%)

我们可知,总体上旅行社业务的税率提高了,但如果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足够大,比如可以扣除的签证费用很大,该企业的税负是会下降的。根据该公司2015-2017的年度报告知,旅行社业务成本分别5,650,009.14元、10,601,050.02元、6,341,593.66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0.89%、1.73%、1.02%;在2016年,旅行社的营业成本加重,这是由于旅行社业务中可以扣除的交通费、门票费、餐饮费等费用非常零散,且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并且旅行社的劳动成本占总成本比例大,按照税法规定,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不能进行抵扣,这些因素大大加重了旅行社的成本。在2017年,旅行社业务成本有所下降,说明该公司积极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比如扩大进项税额,减轻该公司的税负。

二、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一)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计税依据

峨眉山旅游公司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要尽量选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完善抵扣链条,小规模纳税人价格可能相对较低,

但是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选择最终纳税较小的供应商。在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时和简易计税时,充分结合自身业务选择成本负担最小的计税方法,比如游山门票和客运索道业务,采用简易计税办法,尽量降低公司成本。

(二)增加进项税额,减低营业成本

营改增后,峨眉山旅游公司的宾馆酒店业务在购进固定资产的时候,其合理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该公司可以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酒店的基础设施,通过加大进项税额来减少营业成本;旅行社在选择与其业务有关的企业时,尽量选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增加抵扣,从而降低成本。

(三)做好税收筹划

峨眉山旅游公司应该认真学习增值税的相關税法知识,对企业相关员工进行培训,规范业务流程,明确自身岗位,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酒店内餐饮部在购买食材时,从自产自销的农民购买农产品,该单位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而减轻税负。

三、结论与讨论

峨眉山旅游公司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很多成本难以且不能进行抵扣,该公司充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抓住营改增这个机会,利用税法相关知识,扩大进项税额的抵扣来降低营业成本,从而促进公司的发展,增加公司利润。如今旅游业发展的迅速,越来越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旅游企业应该注重国家政策的变动,根据政策的导向,对其业务进行相应的调整,尽量减轻公司营业成本,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增加公司利润。(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作者简介:李祥玉,1994年生,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旅游管理。

指导老师:陶颖,1969年生,女,副教授,研究方向:旅游管理。

参考文献

[1]侯岭艳.“营改增”对旅游业的税负影响及对策分析[J].全国商情,2016(21):48-49.

[2]何建民.“营改增”对中国旅游业的影响分析及对策建议[J].旅游学刊,2015,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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