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
摘要:当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面临职能定位不准确、监管责任不明晰、体制机制不健全、主体责任不明确等多重困境,应在“政府—社会”的理论模型下,跳出“政府全能主义”的思维模式,准确厘定消防职责边界,完善顶层设计,强化责任追究,构建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的现代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关键词:消防治理;责任体系;自治能力
在全部消防工作中,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无疑是关键方面和核心环节。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应当把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放在更加广阔的现代治理的视域中审视,先合理定位政府和社会在消防治理中的职责,再对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分清厘定,切实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一、缺陷与短板: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现实困境
受特定时代经济、政治体制的影响,“管制型”消防思维模式长期占据主导地位,“治理型”消防工作格局迟迟未能有效建立。虽然现行《消防法》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但迫于“消防现实斗争”的需要,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屡屡受阻。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方面,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消防管理职能定位不准确,边界难确定。长期以來,对政府、市场与社会在公共消防管理中的关系仅处于理论研讨阶段,没有跟上经济、行政体制改革发展的步伐,主要表现在:一是消防行政管理责任边界模糊,管理部门疲于奔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