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李某等6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成立了一个以微信为载体的诈骗团伙。该团伙以某有限公司的名义,注册了几个微信号,对外宣称只要交纳398元“入職费”,每天在自己的朋友圈发布三条广告,即可领取每天30元工资,若推荐其他人加入,可领取80元推荐奖等。这吸引了全国各地微信用户加入。短短三个月,全国便有1.1万余人(次)中了这个微信骗局,诈骗团伙共骗取510余万元。近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
(据人民网7.2)
文萃报·周二版2018年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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