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工会依法维权:现状、困境及突破

2018-10-23 11:23徐莹
学理论·下 2018年5期
关键词:高校工会困境

徐莹

摘 要:高校工会应当针对当前存在的缺乏独立性、法治意识薄弱、依法维权乏力、法律法规欠缺、教职工代表大会流于形式、源头参与不足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工会地位独立,大力提升维权能力,完善相关法律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注重民主监督,切实维护教职工权益。

关键词:高校工会;依法维权;困境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8)05-0108-02

在依法治国的宏观战略下,依法科学维权是新形势下工会职能的核心内容。当前我国高校契约化的人事制度改革,导致高校教职工的权益诉求呈现出多层次和多元化的特点,高校工会维权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笔者通过对J市六所高校工会依法维权现状的调查,发现目前高校工会的维权工作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如何更好地回应教职工诉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高校工会组织急需解决的紧迫性问题。

一、高校工会维权实践

笔者以走访、发放问卷、座谈等方式,并借助各高校工会工作总结,得以了解J市六所高校工会在依法维权方面所做的努力及大致情况。随着“依法治会”“依法维权”指导思想的形成,各高校积极响应,逐步加以重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维权工作以努力推动高校平稳改革发展为目标和出发点

高校工会既维护教职工依法行使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又积极引导教职工履行应尽的义务;既引导教职工不仅关注自身的发展,同时也关注学校的教学和学科建设;既加强对工会、教代会理论的研究,用于指导实践,又强化对教代会民主管理平台的运用,面向教代会代表广泛征集提案,确保学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二)在维权方面始终坚持“两结合”

在维权方面始终坚持“两结合”,即一方面结合“党中央的领导”,另一方面结合“广大教职工的利益”。高校工会既主动听从学校党委的领导,取得党委的支持,又以召开多方联席会议等形式开展民主管理监督工作;既主动把学校党委的指示落实到协调校内各方利益、化解各种矛盾等各项活动中,又能真正做到为学校分忧、为教职工解难;既不断加强维权工作的力度、拓宽维权思路,又深入查找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和办法。

总之,笔者所调查的高校工会在维权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也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好评。

二、高校工会依法维权的困境

总体而言,高校基层工会组织在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团结动员全体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让教职工感受到了工会的温暖。但是,目前高等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各种冲突和社会问题频发,高校工会工作面临着实际困难。

(一)工会依法维权的主体——工会自身问题重重

其一,工会依附性强,在高校各部门中处于弱势地位。工会属于高校组织机构的一个部门,依附于学校,没有独立性可言。笔者调查的六所高校工会主席均由校领导副职兼任,副主席大多采取行政任命的方式产生,而非群众民主选举产生。管理人员的调任、晋升以及办公场地、设施、经费的拨付使用等,工会都听从于学校党政的安排,其组织体系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如果校方涉嫌侵权,工会是站在学校还是站在教职工的立场上,毫无疑问,工会很难以中立的身份和姿态来切实维护教职工的权益[1]。校内各二级单位也对工会工作不够重视,因此各级工会组织事实上被边缘化,成为“有其形无其神”的组织。

其二,工会管理人员维权意识淡薄。经调查得知,有部分工会管理人员认为到工会工作就是“休养生息”的,也有认为自己的工作内容就是发放年节福利、组织教职工体检、进行文体娱乐活动,对于侵犯教职工权益行为重视程度不够,在处理方式上多为协调劝说,极少真正倾听教职工的呼声,更不用说拿法律武器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了。在走访中笔者调查到如下事件:某学院教师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出国英语培训,某日晚培训结束步行回家时被他人骑摩托车撞倒造成骨折,該教师向校工会申请工伤认定,但校工会认为不属于工会职责范围之内,仅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就了事,对此事不再理会。此事足以说明工会管理人员缺乏维权的意识、勇气与才干,对教职工切身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只是寄予同情,而没有通过正当法律程序,义正词严地据理力争,使教职工受损的权益得以恢复和弥补。

其三,工会管理人员维权法律素质欠缺。工会作为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代表者,工会管理人员法律素养的高低决定了他们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利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笔者通过走访得知,六所高校工会中管理人员法律科班出身的只有10%,多数人没有系统地参加社会保障、集体协商等劳动法律法规及维权专业知识的培训。当工会的法治水平和能力无法契合教职工的利益诉求时,教职工通常会采取新闻曝光、上访,甚至采取过激行为来维权,而将工会维权这条途径搁置一边,由此导致工会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上形同虚设的局面。

(二)工会依法维权的工具——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高校职工维权的法律暂时只有《工会法》《教师法》《劳动合同法》等,在高校工会为职工进行维权时,由于法律条文规定比较抽象,维权有时于法无据。比如《工会法》规定工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以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但《劳动合同法》第6条关于工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规定,只是一个宣言式的条款,意义不大。根据该法第51条规定“高校工会可以代表教职工与学校订立集体合同”,这里“可以”的表述在实践中随意性较大。据笔者调查的几所高校来看,签订的多为高校和教职工本人的劳动合同,并没有签订代表全体教职工的集体合同。再如,高校人事争议救济制度也存在严重缺陷。依据《劳动法》第77条,高校与教职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校内调解、申请仲裁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加以解决。但涉及诸如职务任免晋升、职称评聘、年度教学科研考核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权益纠纷,目前只有学校人事文件、部门规章作为参考,并没有明确的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教职工不服学校的处理决定,只能申诉而无其他的救济手段,而往往申诉也无济于事。遇到这种情况,高校工会管理人员也一筹莫展,因而依法维权工作显得苍白乏力,也无怪乎从事高校工会实践工作多年的管理人员发出“高校工会维权难,难在法制不健全”的呼声。

(三)工会依法维权的重要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能未充分发挥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组织,享有听取、审议、评议、决定、监督等多项职权。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着会务提案的征集、回复、落实和回访等工作职责。目前高校教代会仍存在浮于形式、各项职能未充分实现、教职工参与积极性不高、领导重视程度不足等问题[2]。据笔者调查,各高校教代会召开时只是表面上热而闹之,根本解决不了教职工迫切关心的实际问题。有的高校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的只有诸如校园规划方案、学院教育事业经费包干实施办法等,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教师年度教学科研考核方案等在教代会上却只字不提或语焉不详。教代会提案不仅数量少,而且由于对提案并没有做深入的调研导致提案质量低、落实也不到位[3]。

三、法治视野下工会维权的对策

(一)实现高校工会独立地位

高校党委行政应给予工会相对独立的空间,保障高校工会组织和经济地位的独立性,使高校工会能够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避免由于工会地位的依附性造成行使权力时畏手畏脚。组织独立性是指工会在组织上只服从上级工会,能够自主地做出决策,同时工会主席和管理人员均由教代会民主选举产生,能真正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并且不参与高校的人事考核,不受到高校行政的牵制;经济独立性是指工会经费的拨付不依托于高校,有稳定独立的来源,并且工会能够独立核算和自主决定经费的使用。高校工会只有实现组织独立和经济独立,才能发挥出主动性和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才能真正实现与行政组织平等,从而更好地行使职权,维护教职工权益,不至于成为高校行政的附属品或“喉舌”。

(二)优化工会管理人员配备,提高维权能力

高校工会肩负着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使命,必须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维权队伍。首先,在干部选任方面,应注意人员的年龄及职业素养,应调配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人员担任工会管理人员。其次,维权队伍要专业化,将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人选拔到工会领导岗位上,积极引进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备法律实务技能的人员。再次,高校工会应定期对工会管理人员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工会职能、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纳入培训范畴,要求工会管理人员熟知与自身工作职责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岗位能力、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一旦教职工遭遇侵权、出现纠纷需要法律帮助时,就能立即伸出援手。

(三)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维权执行效果

立法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从立法的角度要求高校工会在党的领导下,参与高校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以《工会法》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一些细化规则,努力把高校工会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目前职工民主管理、人事争议、集體合同的签订等还是比较笼统,需要对相应的条款进行修订,将模糊的表述具体化。除了明确规定对权益受害方的救济手段,还应明确规定对侵害教职工权益行为的惩罚。通过这些法律法规健全增强工会维权武器的威慑力,从而有效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四)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权利

工会作为教代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不仅要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更要用好教代会平台来落实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应当广泛征集提案、深入各院系开展调研,多层次、全方面、宽领域了解广大教职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比如教职工住房、子女入学等,确保教代会提案符合教职工的心声。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教代会平等对话的模式,使教代会成为联系学校和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可以减少纠纷,有效解决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冲突,使教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实现。

如何加强工会的维权工作,一直是行内探索的问题,解决工会维权所遇到的困难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高校工会应当按照依法治校的目标要求,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提升依法维权能力为着力点,在法制轨道上开展工会各项工作,让教职工的权益越将得到更多的保障。

参考文献:

[1]方文,章浙根.高校工会维权职能发挥的困境及机制创新———基于聘任制下的教职工权益保障考量[J].重庆行政,2009,(5):105

[2]杨瑞静等.中国高校教代会现状及问题分析[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14.

[3]姚慧.我国高校教代会建设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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