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菲
摘 要:在我国的社会发展中,公民生态意识普遍缺乏,生态消费观淡薄、生态法制观念不强、生态忧患意识差,总体呈现环保利己主义的趋势,不利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公民生态意识急需提高。为此,引导公民绿色消费、提升公民法制观念、加强公民生态忧患意识便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公民本身生态意识觉醒,才能更好更快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人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可以从引导公民绿色消费、加快环境教育立法等方式入手,提高公民生态意识。
关键词:公民生态意识;缺失成因;绿色消费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8)08-0032-03
生态意识首先倡导于西方。生态意识一词的最早使用者是美国著名生态学家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他在《沙乡年鉴》一书中提出:“没有生态意识,私利以外的义务就是一种空话,所以我们面对的问题是,把社会意识的尺度从人类扩大到大地(自然界)。”也就是说人类必须自身意识到生态问题的重要性,发自内心地去保护生态才可以,这种意识是私利以外的义务所强加不了的。然而,人类从工业社会开始,为了经济上能够得到快速发展,不惜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生态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生态问题日益凸显。我们必须重新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路。
一、研究公民生态意识的必要性
当下,生态危机已变成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各个国家都在采取措施来改善生态环境,我国则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