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8-11-12 11:19李建军
理论观察 2018年6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

李建军

摘 要:基层纪检干部要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践行好“四种形态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建立惩治腐败长效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注重宣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关键词:贯彻十九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8)06 — 0037 — 03

党的十九大是我国发展建设重要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规划了我们党的建设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诸多重要事项,对于我们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基层纪检干部要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践行好“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建立惩治腐败长效机制、注重宣传教育、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旗帜鲜明讲政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讲政治的重要性,指出“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重视政治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色,也是保证党的肌体先进纯洁的根本保证。十九大报告第一次在党的历史上把政治建设放到了党的建设统领和首要位置。只有政治建设抓好了,在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有了牢固的思想基础,党的建设才是真正铸了魂,也才能真正扎下根。

加强政治建设,第一位的是要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自觉地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党章,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程序、规矩办事,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更不能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当作私人领地。要把党内政治文化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用好正反两方面案例进行教育引导,使广大党员干部明是非、辨真伪,养正气、纠歪风,铸灵魂、固根本。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不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涵的认识,党委主要负责人不仅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更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有个“婆婆嘴”,常念监督的“经”,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导推进机制,督导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结合实际建立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明易行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着力构建党委、纪委、党委部门等合力抓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久治不绝、顶风违纪、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追究责任,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强化“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相关领导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三是,建立容错机制。正确把握容错免责和纠错问责的关系,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扎实细致地做好澄清事实、保护干部的工作,认真执行容错认定程序,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锐意改革、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践行好“四种形态 ”

一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就是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适用于全体党员特别是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违规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以及存在一般性问题需要及时提醒纠偏、责令纠错的党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方式主要包括约谈、函询、谈话等。要围绕纪律、作风、思想等方面情况,经常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1次谈话,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指出问题,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也要经常谈话提醒。扩大函询覆盖面,针对有群众反映但比较笼统,需要本人书面说明情况的,可按照规定对被反映的党员进行函询,让本人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要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

二是,运用第二种形态,坚持违纪必究。就是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主要适用于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且情节较轻的党员,运用第二种形态的方式包括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和组织调整(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从盯住违法向盯住违纪转变,对轻微违纪的党员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和线索,要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核查。经核查发现轻微违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给予党纪处分。对信访举报较多、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再担任现职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群众反映较多并造成不良影响,或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按照有关规定将诫勉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是,运用第三种形态,提高审查实效。就是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主要适用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且情节较重的党员,运用第三种形态的方式包括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和重大职务调整(降低一个以上职务层次,不安排领导职务)。要以违纪问题为重点,提高审查时效,做到快查快结,对违纪问题性质比较严重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四是,运用第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态势。就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特别对以上三类情况集于一身的必须严肃审查。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

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十种表现、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紧紧盯住领导干部,着力抓住重要节点,继续开展“庸懒散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侵害群眾利益行为等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活动,严肃查处日常工作“敷衍塞责”、落实整改“蜻蜓点水”等问题。持续开展“四风”监督检查,把“四风”问题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高度关注单位廉政舆情信息,及时掌握和处理政风舆情,围绕重点时间节点,结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纠正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和冷硬横推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职工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建立惩治腐败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应制度,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事前公示制、事后通报制、工作台账制,切实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强化对领导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完善和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如会议制度、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等,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注重宣传教育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

思想作为行动的先导,各级党员干部只有在思想深处牢固树立起廉洁从业思想意识,才能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这些年许多干部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党性锻炼,随着地位变高,权力变大,追求物质利益的欲望变强了,追求物质财富私欲不断膨胀,最后走上了违纪违法的不归之路。因此,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要注重搞好“三个结合”。一是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介,大张旗鼓地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廉政党课微信群,利用微信群的平台,定时宣传国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反腐倡廉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党的纪律、条规解读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守住纪律底线,不碰法律红线。二是专题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专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唤醒廉洁从业意识。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强大教育声势。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三会一课”、“党团员活动日”、电视专栏等日常学习平台,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准则、条例及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最新动态;举办培训班,邀请法院同志来授课,讲解职务犯罪内容;组织机关干部和副科级以上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和心得体会,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三是岗位廉政教育与超前教育相结合,对劳资、财务、安全设备、社保、物资供应、房产等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廉政警示教育。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对基层单位重点人员作规定、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对新任职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谈话,任前廉政承诺,通过超前预防,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强信念、提素质、讲规矩、正作风,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正心修身,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分批分层分类开展干部培训,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通过综合培训、专题培训、交叉办案、岗位轮训等方式,选调基层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执纪审查、信访举报、信息综合等岗位接受锻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素质,养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知行合一,大力倡导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的风气,形成层层把关、人人负责的工作状态,紧抓快干、说干就干的工作节奏,对组织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工作氛围,为推进纪检监察事业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审批权和自由裁量权,防止滥用权力、以案谋私。要严格执行工作规则,认真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完善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审查过程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严查利用知情权、办案权、影响权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坚决守住执纪审查纪律底线。

〔责任编辑:谭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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