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俊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民主的理想的价值追求目标是民主应该是什么以及这种理想中的民主如何去衡量现有政治体制的民主化程度;而民主现实运作的制度形式则应该阐述在全世界民主化浪潮之下的一个完美运作的民主政府体制应该是什么样的。所以,阐述民主的涵义应该从理想和现实两个维度。达尔在他的《论民主》一书中分别安排了“理想的民主”与“现实的民主”两章内容来对这两个维度进行详细阐述。
达尔提出:理想的民主拥有一个内在的逻辑,即要保证在一个主权国家内的所有公民在参与统治的时候都应被当做政治上平等的个体。达尔认为至少存在五项这样的标准:公民有效的参与、选票的平等、充分知情权、对议程的最终控制以及成年人的公民权。这五项标准中的每一项都是不可或缺的。
在达尔的多元主义民主理论中,对大型民主国家需要的政治制度也进行了十分详细地研究。达尔在其《民主理论的前言》一书中指出,多头政体作为民主制度的承载者,有两个典型特征:一是公民权在成年人当中被扩展到一个相当高的比例。二是公民的权利包括了投票反对和选举政府最高官员的机会。达尔认为只有满足以下六种政治制度的政府才称得上是现代代议制民主政府:选举产生的官员、自由公正定期的选举、包容广泛的公民身份、表达意见的自由、接触多种信息来源、社团的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