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

2018-11-15 10:41
杂文月刊 2018年19期
关键词:月刊杂文规章制度

给80岁老母读《杂文月刊》

●张玲(江苏南京)

多年前在街上报刊亭看到《杂文月刊》,其中的文章风格,尖锐+泼辣、战斗+愉悦、论辩+形象、幽默+讽刺,看完痛快淋漓,非常过瘾。我毫不犹豫订阅了。

最喜欢《杂文月刊》文摘版中的几个栏目“张三李四如是说”“过目不忘”。这是为什么呢,家有80多岁老母,今年突然眼睛黄斑变性,视力不行了。以前她是喜欢看看电视新闻,现在眼睛有恙她无法看电视了,经常怨声叹气的,我也感到头痛而无奈。一次,想到《杂文月刊》,就试着将“张三李四如是说”“过目不忘”上的一些精短的句子读给她听,因为不识字,她有听不太懂的,我再用通俗的话“翻译”出来,她听后感觉津津有味,那些充满知识与感情的话语,柔软、温暖、充满正能量,对母亲来说,无异于心灵

安慰,她也因此变得乐观开朗起来了,也很少再长吁短叹了。

真的,非常感谢《杂文月刊》。

孩子?手机?这是个问题!

●张小华(甘肃靖远)

时至21世纪,这个科技高度发展的信息时代,手机几乎成为成人必备之物。像任何高科技产品一样,手机也是一把双刃剑,可谓利弊参半。《杂文月刊》直视这一社会形象,不断刊发有关手机问题的文章和漫画。以2018年8月上原创版为例,文章有《孩子或手机,谁才是你的明天?》,漫画有《“孤岛”》《阅读》《注意力》《班长又换手机了》等。

过分依赖手机确实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更令人担忧的是,在孩子和手机两者之间,有些“手机族”父母更宠爱、痴迷后者。在两年前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少儿诗会上,获得一等奖的作品《手机》以无忌的童言表达了对“手机族”父母的抗议:别人都要生二胎,我爸妈不用了,因为他们已经有了小儿子——手机;早上,他们捧着手机,看看朋友圈,刷刷新状态,号称“早功课”。我凑过头去,妈妈喊:快点,早读要迟到了!晚上,他们捧着手机,刷刷微博,点点新闻,号称“批奏章”,我凑过头去,爸爸喊:快点,去写你的作业!长此以往,我的地位早晚不保。我该怎么办?我又没有“小弟弟”那么能干。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孩子已经发问了,该怎么办?“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古人在“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孩子是家庭乃至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他们会一天天长大,父母陪伴他们的时间在一天天减少;而手机则不具备类似孩子的变数。那么,在孩子和手机之间,自然应是舍手机而取孩子了。借此机会我也想呼吁一声,请把手机先放在一边,用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珍惜并体味拥有孩子的这些美好的光阴吧。

“悔不当初”迟矣

●王老实(安徽安庆)

《杂文月刊》原创版2018年7月上中《何必待到“已病”时》一文,从生活中的人、事生发开去,深刻揭示了“最是无病防范时,莫待病后方追悔”的健康理念。进而拓展到官场的一些不自洁自律的贪腐官员,被欲火攻心锒铛入狱后才痛悔的丑态。此时此刻,“悔不当初”真的迟了!

掩卷沉思,不禁想起北宋名相寇准的《六悔铭》:“官行私曲,失时悔。富不俭用,贫时悔。艺不少学,过时悔。见事不学,用时悔。醉发狂言,醒时悔。安不将息,病时悔。”这被清重臣曾国藩倍加推崇并尊为治家训言的《六悔铭》,也是我们平凡人的“心灵鸡汤”。

的确,许多人抱着济世救民的志向投身仕途、倾力官场,却因拒绝不了诱惑而走上歧途乃至不归路,实在可悲可叹!

老话说:“富不过三代。”富贵时,不思“一粥一饭之不易”,不懂持家守业,相反终日钱罐倒拎,败光家底后才悔不当初也无济于事。可咨的教训是:挥霍无度,坐吃山空;克勤克俭,家业永兴!

年少学艺,事半功倍。而若是在应该求知的时候却懒惰成性,“少壮不努力”,虚掷光阴,“老大”必定会“徒伤悲,空悲切”。

经一事,长一智。处事是最好的历练,学习是最强的大脑,社会是最美的大学。“处处留心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有了对事情的预见及预判,就不至于因犯错而追悔莫及。

常言道:“酒壮怂人胆。”“色迷人,酒乱性。”醉酒时,丧失理智,放任情绪。胡言乱语,呕吐遍地。甚至做出苟且之事。待到次日酒醒后一再感慨:“喝一生酒,丢一世丑。”即便羞愧难当,也覆水难收了。

还记得有句俗语调侃道:没啥都别没钱,有啥都别有病。当疾病猝然降临时,一些人才幡然顿悟身体的重要、健康的宝贵,并发誓出院后一定会善待身体、善待健康。然没过多久,依然我行我素,重蹈覆辙。殊不知,生命是唯一的,身体是恒量的。不可能会失而复得,不存在不减反增。很显然,如果大家能做到“安将息”,那么就不会有“病时悔”的遗憾了。

人生在世,很难做到无怨无悔。但我们至少可以尽其所能,少一点“悔不当初”的沮丧。

立规重在守规

●陈思炳(安徽合肥)

游宇明先生的文章《“下地”的制度才叫制度》(《杂文月刊》原创版2018年7月上),非常有道理。无论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都订有不少规章制度。但也有少数单位,仅把规章制度作为应付上级检查的一种形式,只把规章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立而不守,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笔者认为,要做到规章制度立而有守,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规矩要实在,杜绝“假大空”。规章制度的条款要具体实在,可操作性强,不能搞大而化之,原则上都正确,落实却无目标,搞花架子。据《经济日报》载,青岛市某公路站,一个仅有201人的单位,竟有32人经济犯罪。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站却连续几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原来,几年中他们先后建立了多种规章制度,如干部学习制度、保持廉洁勤政的12条规定、文明单位措施等,还工工整整地抄在纸上,贴到墙上。这些规章说的都对,上合党的政策,下合群众意愿。可这些只是“聋子的耳朵——摆设”,是为应付上级检查,拿它当自己的漂亮伪装。

二、规矩要严密,防止“钻空子”。规矩严密,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真正堵住漏洞,扎紧笼子。有的规矩制定缺少刚性,条款不严谨,有的条款后打括号,注明某某情况除外,有的还有“原则上”“基本上”等弹性很强的用词,这样就容易让有些不认真执行规矩的人“钻空子”,变相违规。

三、立规要立行,违规必查处。牢固树立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思想意识,强化监督机制,鼓励善待群众举报,对违规者,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不搞法外施恩。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立规矩,其目的就是为了守规矩。能否守规,领导是关键,只有领导带头守规立行、严格自律、善始善终,方能带动一方良好风气的形成,让群众满意,受人民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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