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研大国到科研强国

2018-11-15 17:46陈斌
南方周末 2018-11-15
关键词:不端一块钱科研成果

陈斌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41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文件规定,被惩戒的主体,即科研项目的承担人员、评审专家等自然人及项目承担单位等机构,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取消一定期限申报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资格;一定期限内或终身取消两院院士提名/推荐资格与被提名/被推荐资格;限制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员工等43条惩戒措施。

哪些行为会被惩戒呢?上述文件规定,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行为。由科技部对该名单进行动态管理。根据2016年《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自然人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包括:采取贿赂、造假或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研项目;抄袭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套取、转移、挪用、贪污科研经费,谋取私利等。

近年来,科研不端行为屡屡见诸报端。2018年4月,Springer出版社宣布撤回旗下医疗期刊《肿瘤生物学》于2012-2015年发表的107篇学术论文,均为中国作者,涉及国内知名医院、医学院的524名医生,涉及问题为同行评议造假,让中国医学界及学术界蒙羞,严重损害中国学者的声誉,科技部随后启动了调查处理程序。10月下旬,南京大学教授梁莹因主动撤销百余篇论文引发围观,校方表示要对其“涉嫌存在学术不端”等问题进行调查。

从科研经费投入来看,中国已是科研大国。从2013年起,中国科研经费投入超越日本稳居全球第二。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11846.6亿,同比增长15%;2014年13015.6亿,同比增长9.9%;2015年14169.9亿,同比增长8.9%;2016年15676.7亿,同比增长10.6%;2017年17606.1亿,同比增长12.3%。但科研成果产出与科研经费投入还很不相称,说明中国在走向科研强国的路上,科研经费使用效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就拿假的科研成果来说,无论是论文抄袭,还是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给出的都是假货,涉及多个层面的问题:这本身就是科研不端行为,违背科学伦理,就像生产者造假货一样;如果全程使用了国家科研经费,就是用假货骗取纳税人的血汗钱。其他用发票套取科研经费,通过关联交易把科研经费化公为私,科研成果的成本由国家来承担、收益归私人所有等,无一不是跑冒滴漏,无一不是侵占纳税人的钱。

国家科研经费都是“民脂民膏”,使用者应该多少有些敬畏才对。当然,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事后惩戒与事先事中严管,让各种跑冒滴漏最小化,让一块钱的投入尽可能产生一块钱的效率。是的,对科研行为与科研经费严管,一块钱才会产生一块钱的效率;不严管,也许十块钱甚至一百块钱才能产生一块钱的效率。43条联合惩戒措施,就是事后惩戒的一部分;此外,对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的行为,不仅应该悉数追回,涉嫌犯罪的还应入刑,因为这和官员贪污公帑本质上是一回事。

事前事中严管可能是最为重要的。美国国家科学基金(NSF),资助除医学之外的科学、工程与社科项目。NSF《申请、资助政策及程序指南》(PAPPG)在2017年初进行了最新一版更新,是一个总共154页的PDF文件。对每一种可能的费用,是否合法、如何支出,都尽可能做到细致可操作。每一个项目经费预算都精确到1美元。中山大学王竹立在美国做科研的同学告诉他:“别说给自己发劳务费,下属也拿不到。前两年,我们一位助理教授用自己的科研经费买了一个小型天文望远镜,价值不到1000美金,一经发现就被开除了。”严管是必要的约束,但并不会束缚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更是对他们的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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