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白靶”在手枪应用射击训练中的实效研究

2018-11-16 09:40曾欣欣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0期
关键词:人民警察手枪

摘 要 手枪应用射击训练是人民警察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警务技能训练的重要内容。使用“白靶”进行手枪应用射击训练,是贴近公安实战的训练方法,同时在提高学员的警务技战术能力、形成良好的射击技术动作、增强心理适应能力等方面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 人民警察 手枪 应用射击 白靶

作者简介:曾欣欣,四川警察学院警训部教师,研究方向:警务技战术。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0.340

手枪是公安基层装配最多的武器之一,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与打击、制止、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人民警察自身安全的公安基层执法实践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训练学员用枪能力和技术的重要内容,手枪射击训练是一项对人民警察及公安院校学员技术性、实战性和心理素质等要求较高的警务技能。在以往的射击训练特别是在基础射击训练环节中,大多是使用“胸环靶”或“半身人形靶”等靶纸,因此射击成绩的高低取决于使用特定数量的子弹射击靶板命中环数总和的大小,“以环数论英雄”。但实战中的射击不同于基础射击训练和射击运动的主要方面在于其本身是服务于公安实战的一门实用性较强、实战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在公安一线执法战斗中,特别是在执法环境、条件相对恶劣时,由于时间的紧迫性,从口头警告、拔枪上膛、鸣枪警告直至瞄准射击,即人民警察使用枪支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系列过程在极短时间内就应完成,否则将会造成执法行动的失败甚至是无辜群众、人民警察伤亡等更为严重的违法犯罪后果。

因此,标注有“环数圈”的环形靶纸主要适用于基础射击教学,使学员了解并掌握枪支的射击原理、射击姿势与瞄准、击发动作。为贴近公安实战,在警用射击训练中,应当着重培养学员的实战能力,开展应用射击训练。在应用射击训练中则不宜过多使用环形靶纸,而应当使用“白靶”进行训练,使学员淡化环数概念与枪支瞄准具(手枪主要指准星、缺口)的平正关系,着重训练、强化学员的射击心理素质、射击姿势、击发動作以及射击速度,练就“快掏枪、快瞄准、快击发”的应用射击动作要领,并在此基础上追求弹着散布密度,全面提升学员的应用射击水平,提高其武器使用的执法实战能力。

“白靶”顾名思义就是空白的靶纸,即没有“环数圈”和其他任何图案的靶纸,在实际射击训练教学中可以将“胸环靶”或“半身人形靶”反贴或者使用日常办公的A3、A4打印纸等作为“白靶”。笔者在警用手枪射击教学及个人应用射击训练中感受到“白靶”在应用射击中有以下几方面优势与积极作用:

一、使学员淡化环数概念与瞄准具的平正关系

在以往的手枪瞄准射击训练特别是在基础射击训练中,我们往往要求学员使用单眼或双眼通视准星缺口,将准星置于缺口的正中位置,且准星上沿与缺口上沿保持齐平,即准星缺口的“平正”,同时与射击目标形成“三点一线”关系。正确的瞄准景况是将视线的焦点置于准星缺口,使准星缺口相对清晰而目标相对模糊。在此过程中,学员将大部分精力用于苛求瞄准具的平正关系与瞄准区的选择及控制,以求射击环数的最大化。

既要追求准星缺口的平正关系,又要使瞄准点控制在能够命中十环的瞄准区内晃动,在学员参与射击训练的初级阶段,基础较差,以上二者往往不能兼顾,从而在射击结果上往往低于自己的期望值,使学员训练的信心和热情下降。

而在应用射击训练中如果过多使用有环数的靶纸,会让学员产生思维定式,仍然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瞄准与射击环数上,从而拉长了反应时间,降低了射击效率,达不到“快速射击”的训练要求。基层执法战斗统计数据表明,95%以上的执法战斗都是在近距离上打响的,同时,已经需要民警使用代表最高武力等级的杀伤性武器进行处置的案情大多已是时间紧急,一旦决定射击,民警必须“快掏枪、快瞄准、快击发”,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执法目的。除使用手枪进行精度狙击等特种作战,不需要射手进行精度瞄准,在近距离甚至是超近距离上,手枪指向性射击即可命中目标。

因而,在应用射击训练中,使用“白靶”进行训练,使受训学员淡化环数概念与瞄准具的平正关系十分必要,在实际执法战斗中提高射击效率,减少因时间拖延而造成不必要伤害的情形发生,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安全。

二、形成稳定的据枪动作,减少枪支的晃动

手枪不像步枪、冲锋枪、机枪等枪种具有枪托或者脚架等增强射击稳定性的依托结构,手枪不具有任何依托结构。手枪的持握稳定性全靠射手双手或者单手对其进行控制,而由于人的生理活动如呼吸、肌肉活动等以及外界环境变化等原因,不可避免地会对据枪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甚至破坏。同时,手枪的瞄准基线(准星到缺口之间的距离)普遍比步枪、冲锋枪等枪种短,如64式手枪的瞄准基线是117.2mm,92式手枪的瞄准基线是152mm,而95式突击步枪的瞄准基线则达到了325mm,瞄准基线越短,射击精度越低,手枪瞄准基线的短板制约了其射击精度。因而,在射击训练中,增强受训学员的据枪稳定性,形成稳定的据枪动作是提升应用射击能力的要求之一。

在使用环形靶纸进行手枪射击训练时,受训学员将大部分精力使用在了关注环数与瞄准具的平正关系上,而忽略了手枪射击的其他动作要领,其中即包括据枪的稳定性。在基础射击中尚有时间控制准星缺口在一定瞄准区内晃动并适时击发,而在应用射击特别是在执法实战活动中,必须做到快速击发,因而必须练成稳定的据枪动作并形成良好的肌肉记忆。在传统的环形靶射击训练中,受训学员为追求射击精度,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自身稳定据枪动作的习惯养成。使用“白靶”进行应用射击训练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以上问题,集中一部分精力增强自身据枪稳定性,通过长久的练习,控制射击弹着散布的密度范围,由此形成良好的据枪动作。

三、促进学员击发动作的规范、定型

在手枪射击训练中,正确、规范的击发动作,即食指扣动扳机使枪支发火的动作是:食指末关节跟部贴于扳机中间稍靠下位置,单独、均匀、正直向后扣压扳机,其余四指力量不变,保持扳机行程平稳直至结束,使击针撞击子弹底火完成发射 。在基础射击的过程中要求学员做到“有意瞄准、无意击发”,因而学员扣动扳机的速度缓而慢,以此保证扳机行程的平稳以及力作用方向不发生明显改变,保证射击精度。而在应用射击中,缓而慢扣动扳机显然不符合“快速击发”动作要求。而击发动作掌握不规范、不熟练的学员在“快速击发”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猛扣扳机、扣动扳机过程中力作用方向发生改变的现象而使枪口指向偏移,导致弹着点严重偏移甚至是脱靶。

基于以上因素,参训学员既要在基础射击训练中掌握并形成正确、规范的击发动作,也要结合应用射击“快速击发”的动作要领,训练定型,掌握如何在应用射击中形成规范的击发动作。

使用“白靶”进行应用射击训练,在使受训学员对弹着散布密度引起重视的基础上,可以迫使学员集中部分精力关注自身的击发动作习惯,而非时刻關注射击环数,由此形成应用射击中正确、规范的击发动作。

四、缓解学员的射击心理压力

受训学员新接受手枪应用射击训练时,由于精度射击打环形靶的定向思维不能及时转变,因而在应用射击中仍然会出现既想取得较高的射击环数,又要考虑应用射击的动作要领的定向思维,而由基础射击科目转向应用射击科目的转变实际已经打破了其射击动作习惯,此时应用射击的技能尚未成熟巩固,当射击结果不理想时,将会出现一定的紧张状况及心理压力。紧张状态与心理压力的出现将会给受训学员的生理机能造成影响,甚至是出现“思维空白”现象,干扰其原掌握基础射击技能的运用,从而影响射击效果,并反作用于其心理状态,给其造成更大的心理压力,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缓解将有可能产生“恶性循环”。

较之环形靶,“白靶”则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受训学员的紧张状态与心理压力,主要原因在于:环形靶的有效射击范围较大,而学员由于苛求“十环”的心理所在,导致瞄准射击范围被其人为缩小成直径仅10cm左右的圆形(“胸环靶”10环范围直径为10cm),被缩小的射击范围给学员施加了压力,而整个“白靶”没有环数标识,可以使学员淡化射击的环数概念,扩大瞄准范围,打哪都一样。

但在学员练习应用射击的初级阶段,由于其射击技能与动作尚不成熟,为避免给学员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而产生“恶性循环”,应先降低射击训练的要求,不必要求学员的弹着散布密度,适当加长完成全部射击动作的时间。先让学员树立训练的自信心,练习熟练、规范的技术动作要领,打牢基本功。以此循序渐进再要求其射击速度与弹着散布密度,追求应用射击速度。

五、与公安实战的“零距离”无缝衔接

“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受训学员练习手枪基础射击与应用射击的目的在于为公安基层执法战斗服务,为全面提高受训学员的武器使用技战术能力,提高其综合执法能力。在现今日益复杂、严峻的执法环境下,执法活动中因民警自身技战术素质、心理素质等原因,既有在危险降临时还来不及拔枪、上膛、瞄准、击发的情况发生,也有枪支已经击发而未命中目标而导致违法犯罪嫌疑人逃跑、袭警甚至是导致民警牺牲的案例存在。因此,在手枪的应用射击训练中必须贴近实战,使受训学员掌握过硬的应用射击技能,而不仅仅是要求其能精确瞄准“打上靶”。由于执法实战中环境的危险性与时间的紧迫性,在平时训练时必须使学员训练定型稳定的应用射击技术,提高射击的稳定性,并缓解其在射击过程中的紧张状态与心理压力。

综合前文,较之“环形靶”,“白靶”更有利于其武器使用技战术能力的培养,更贴近于实战,在实战环境中,射击目标是人而不是有环数的靶纸,人民警察使用武器进行执法的目的在于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不是射杀使其失去生命,一般而言,子弹命中违反犯罪嫌疑人身体躯干任何部位都能使其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违法犯罪能力,而非必须命中其要害。因而,在手枪的应用射击训练中,并非必须精确命中象征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害的“10环”部位。研究数据表明,公安民警在实战中用枪具有突发性、近距性(大多在10米内)、瞬时性(持续时间短)等特点 ,苛求于瞄准“10环”则会延长射击所需时间。同时,在近距特性下,只要民警的据枪、击发动作不存在明显问题,不需精确瞄准即指向性射击便足以命中目标。

因而,使用“白靶”进行训练,更加贴近于公安实战,更符合公安民警的用枪特点,使受训学员掌握“快掏枪、快瞄准、快击发”的手枪应用射击动作要领,培养其过硬的应用射击技能,方能成功应对武器使用实战活动并运用自如。

六、结语

警用射击技能是公安民警必须掌握的警务技能之一。在日益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环境与警察执法环境下,公安民警的用枪能力素质应该与时俱进,与公安实战活动相适应,因而手枪应用射击的训练模式与方法也要因时因势而变。使用“白靶”进行训练便是训练模式和方法的创新之一,公安基层执法工作者与警务技战术教学训练相关人员应当积极研究创新手枪应用射击的训练模式与方法,全面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射击综合技能和执法能力。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时代高素质、高水平人民警察。

注释:

王镭、丁峰.武器使用.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5.252.

魏海亮、赵凤国.白靶在警用射击教学训练中的应用.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校.2014(1).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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