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视角下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监管分析

2018-11-21 11:54柏勇
消费导刊 2018年13期

柏勇

摘要:近年来,我国运动事业蓬勃发展,城市运动设施迎来了一个建设新高潮,公共运动设施是城市综合功能的重要载体,为改善国民体质与健康状况,发展我国健身事业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与监管的不足导致了财政专项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资金在分配、管理和使用过程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加强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监管,分配、管理、使用好专项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资金对于城市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共运动设施 监管工作 专项审计

当前在我国公共运动设施的建设过程中面临着较为严重的专项审计与监管不足等问题,在重点设施的建设方面也缺乏保障。本文通过分析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如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资金的审计与监管范围不够广泛、投放总量与投放补贴的审计与监管存在缺失等,基于专项审计视角对我国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监管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我国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的特征

专项审计视角下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监管主要是指审计机关或者受托审计机构采用常规或特定审计的方法针对具体的某项公共运动设施建设项目的审计。专项审计在我国的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监管中的保障作用较为明显,其审计与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资金、公共运动设施投放量等,其审计与监管为我国的公共运动设施建设提供了较为可观的依据。当下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调查的内容针对性较强

由于专项审计是对我国社会、经济领域中某一项目或行业运用审计手段对会计凭证以及相关的财务报表等进行系统调查了解,根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线索,通过综合分析,有的放矢的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以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事业健康运行服务。其审计调查目标的针对性较强。

(二)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调查范围较广

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公共运动设施专项资金的审计、公共运动设施投放量的专项审计,凡是与公共运动设施建设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属于其审计调查的范围,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可以结合公共运动设施建设项目对施工单位、企业以及政府部门开展广泛的统计资料、社会民意调查报告、专业机构鉴定证明等审计调查。

(三)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方式较为多样

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由于不涉及其他的方面,只针对公共运动设施建设将审计和调查进行有机结合,采用多种方式如常规财务审计、绩效审计、民间走访、跟踪随访、环境审计、听证取材等方法来对公共运动设施建设开展审计调查,有些审计部分逐渐形成一体化的审计方式,为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监督与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四)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过程较为程序化

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程序主要包括提前做好专项审计的筹划,明确公共运动设施建设项目审计所依据的法规与依据的制度;在审计之前需要做好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审前调查,针对公共运动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依据、招投标过程、公共运动设施器材的购买以及设备的维护费用等进行细致的熟悉和了解;同时,需要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合理安排审计的力量,落实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过程中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与遵循规章制度的情况。虽然在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过程中需要遵循一般的审计程序,但是,公共运动设施作为一种公共物品,除了需要审计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之外,还需要更为灵活的审计程序,在强化对公共运动设施购买合同的审核和管理、强化对设施维护资金的核算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二、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与监管现状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驱动力,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下,全国公共运动设施数量不断增加,对公共运动设施建设需求也不断加剧,如何加强对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监管,这就要求审计部门必须立足于创新,提高审计与监管的能力,形成良好的监管环境。如何建立新型高效的、专业的专项审计调查组,如何编制专项审计调查方案,是促进我国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与监管的发展,改善我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与监管环境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由于国家对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监管不力,涉及公共运动设施项目建设、建设发展的资金投入问题一直制约我国公共运动设施的完善,这也导致我国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审计与监管存在较多问题。

(一)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相关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建设管理模式复杂

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事关政府职能转变的实现以及城市形象的提升,基本投资金额较大,并且影响力大,建设专项资金的审计与监管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前提。当前我国的公共运动设施覆盖率较低,建设项目较少,已经限制了我国全民运动事业的健康开展,也制约了我国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过程中,政府不仅是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投资人,也是建设项目的承建人,这种双向身份的现状使得缺乏相应的专项审监管与制度制约,导致内部的监管管理体制无法公开透明,有些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仍是主要采用以行政手段来指导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实施,但当出现问题时,政府与参与建设的单位之间容易相互推卸责任,容易导致运动设施建设的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而由财政评审中心、审計、监察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往往不能更好的验收公共运动设施的建设质量。

(二)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审计与监管范围不够全面

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审计与监管主要包括公共运动设施建设采购资金的审计和设施维护资金的审计。每一次的公共运动设施采购资金的审计结果都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出对公共运动设施的监管力度,在设施维护资金审计的过程中需要对某一具体的设施的损坏量以及维护成本进行具体核算,继而得到总需求投入资金,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我国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大多数都只关注于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审计,而较为容易忽略设施维护资金的审计,导致社会公共运动设施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公共运动事业、全民健身理念不能更加有效的进行。

(三)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不规范

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不够明细化,使得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支出的范围不够明确,就容易出现违背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专款专用原则。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资金利用信息不明,缺乏有效的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绩效考评制度也使得难以对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质量以及投入的资金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从我国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会计核算发展过程来看,公共运动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以后,很少涉及对于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绩效考评机制,对于那些没有按照预算执行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资金支出用途的问题,很少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来进行干预,这也导致公共运动设施建设难度较大,资金利用效率较低。

(四)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管主体不明确,专项资金审计的成功率较低

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有大部分来源于政府,少部分来源于社会公益组织和企业,各级管理部门的错综复杂以及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申报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过程中监管中主体并不明确,与此同时,由于政府审计的独立性较弱,需要第三方审计部门的协助监管,只通过政府审计来降低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过程中资金利用方与政府监管部门徇私舞弊的概率很难实现。在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监管的实施过程中,不同省份、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办事效率缺乏协调,投放补贴的计算也不够准确,使得有些地方人均占有量较小,有些地方人均占有量较大,有些地方公共运动设施闲置等问题,不能为政府合理的采购公共运动设施提供参考价值。另外,投放补贴审计过于模糊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我国公共运动事业的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升。

三、完善以专项审计为前提的公共运动设施监管路径

随着我国全民健身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地区加大了对公共运动设施的投入,公共运动设施的建设把我国的城市面貌与全民健身事业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也使得国家的财政投资逐渐转向公共设施项目等领域,公共运动设施发展的新形势对我国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专项审计与监管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针对上述现状,提出如下的全程跟踪审计的路径。

(一)完善我国审计部门对公共运动设施监管的法律制度,强化领导人问责制度

在我国公共运动设施监管的过程中,没有专门机构对公共运动设施价值评估的结果进行复查监管,专项审计工作的落实不到位,没有对社会审计进行强有力的监管,缺乏有效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要想将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最大效用,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来明确审计与监管的主体、职责、范围、内容,建立完善的问责制度,强化领导人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我国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同时,由于公共运动设施作为一种社会公共物品的外部性,也需要加强对社会审计等执业部门的再监督,防止其他监管主体的不作为或低效率,也要抽查其他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加强各级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建立一个完善的评级监管系统,为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审计与监管工作杜绝漏洞,为我国公共运动设施的建设提供保障。

(二)建立健全我国公共运动设施运营监管体系,搭建合理的补偿机制架构

当前我国的公共运动设施运营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公益性较强的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事业离不开政府支持,只有改变政府行政命令式监管方式,适当利用市场的调节能力,不断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特许权授予、收费以及服务质量等实施的行政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公共运动设施运营监管体系,提高监管部门对城市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企业与运营企业真实成本的了解能力和程度,根据运营情况给予适当的激励性补偿,才能使公共设施有效建立和维护,公众利益得到有效保障。享受公共运动设施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对于我国公共运动设施经营者提供的维护与服务,监管部门应该以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保障公共运动设施正常运营,确保公共安全,最终促进我国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三)扩大资金监管范围,重视公共运动设施投放补贴合理性的监管

当前我国公共运动设施建設量的覆盖率较小,设施分配十分不均衡,公共体育设施作为一种社会公益品,政府在进行招投标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公共运动设施实际需求量的计算,保证公共运动设施投放补贴能够更加合理,逐步削弱分配不均的现象。在我国公共运动设施投放量的专项审计与监管中,对于公共体育设施投放资金补贴以及设施投放量的审计与监管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在公共运动设施建设的过程中,要保证相关审计部门能够及时、完整、准确的编报公共运动设施建设项目的结算资料,并对所有结算资料予以审核和复核,扩大资金的监管范围,对于公共运动设施建设项目的购买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内容都进行仔细审计,在进行资金结算审计时,要对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责任人进行监管,保障其按照合同执行建设,在公共运动设施运营过程中,需要重视公共运动设施投放补贴合理性的监管,有些需要维护的才去维护,提高投放补贴的合理性,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运动设施建设事业监管的方法,为满足我国居民公共运动设施的总体需求提供重要的保证。

(四)在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过程中进行追踪审计,强化对合同的审核与管理

在公共运动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审计时,要依据统一协调、分项目实施的要求进行,在合理编制预算在公共运动设施建设工程的同时,保证可以在公共运动设施建设过程中进行追踪审计使公共运动设施的资金、补贴投入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审查,在公共运动设施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预案,规范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加强审计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素质,要将考虑到的状况在合同中明确体现,对可能存在的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要第一时间给出书面审计结果和建议,以便公共运动设施能够按时整改,以实现公共运动设施的长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