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霞
(太原市食品药品稽查队,山西 太原 030031)
按照山西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太原市食品药品稽查队2017年对太原市学校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发现一些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依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食品安全制度、强化培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等建议。
太原市所辖6区3县1市,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共1021所,设食堂的有662所,占总数的64.8%,共有食堂764家。本次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检查组制定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采取先汇报再现场检查最后汇总打分的方式,对我市6城区及古交、娄烦两县区的578家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验收。
1.2.1 责任落实情况 在督查学校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上,校长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食堂法人是校长的达到100%;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中,学校食堂均配备了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定的食堂管理员岗位责任制中,将每项食品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位食堂管理员;为强化责任落实,引入社会监督,学校开展后厨开放日;为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报告经法人签字后存档备查,对食堂内存在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学校法人进行约谈。
1.2.2 食品安全制度及管理情况(见表1)

表1 食堂食品安全制度监督检查情况……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