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韬
【摘要】根据我国“十二五”规划,必须对银行业进行“营改增”。本文通过解读银行业“营改增”政策,从正反两方面探讨“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负的影响,并为“营改增”政策如何发挥积极作用提出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 商业银行 税收负担
一、引言
在我国,流转税分为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根据不同的行业来区别征收的。“两税并行”的流转税制度是税负抵扣链中断的主要原因,而“流转”也并未发挥其该有作用,所以产生严重的重复征税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我国不断地改革银行业营業税。2016年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要求进行部署,提出自2016年5月1日起,将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列入“营改增”试点范围。3月24日,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至此,“营改增”试点全面实施。试点方案的公布和推行,标志着我国己基本完成税制改革,真正实现我国增值税制与国际接轨,开启了增值税税制改革的新纪元。
二、商业银行征收营业税的弊端
(一)我国商业银行营业税状况
在我国商业银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目前,银行营业税税额处于持续增长阶段,营业税已经成为银行的第二大税种。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银行业的营业税占全国营业税的13.2%,总金额达到2972.95亿元,一直以来,商业银行税收都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要税收来源,并且随着银行业的发展,这一比重仍将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