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上的汪汪小姐

2018-11-26 11:18黄茹
少年博览·小学高年级 2018年9期
关键词:汪汪小姐爸爸妈妈

黄茹

天平的两端

林烟是一个颇有才气的小姑娘。别看她才上六年级,写的故事却让人欲罢不能。林烟的妈妈是个幼儿园老师,擅长讲故事的她经常给林烟带来许多好玩有趣的小故事。林烟从小耳濡目染,不但能把故事讲得绘声绘色,还能充分发挥想象力,创造出许多新鲜有趣的故事。

在学校,林烟最爱上的课就是语文课了,因为她的作文总能被语文老师当成范文来读。语文老师徐小小也很喜欢这个古灵精怪、充满想法的才气女孩。当其他学生还在把白云比作牛啊马啊的时候,林烟已经能写出“我的心情,就如天上这朵等不到齐天大圣的云一般。”

除了作文写得好,林烟也会创作一些儿童故事,或是私下里给小伙伴看,或是把自己写的故事讲给弟弟妹妹听。在他们眼中,林烟是名副其实的“故事大王”。因为在林烟姐姐的故事里,乌龟与兔子赛跑,各自都穿上了魔力鞋,比赛十分激烈;乌鸦有一百种喝到瓶子里的水的方法,不仅仅只会扔小石子进去;小红帽早就识破了狼外婆的身份,将计就计,给了大灰狼终身难忘的教训……每到星期天,林烟的小卧室里就挤满了“忠实粉丝”,不时从房间传来欢笑声。偶尔夹杂着一两声尖叫,估计是哪个胆小的小“粉丝”被故事里的坏人吓着啦!

上一个星期,林烟刚刚完成她的《月亮上的汪汪小姐》。这是林烟第一次完完整整写了一篇关于在月亮上冒险的故事。她特别喜欢里面的汪汪小姐,一只智慧而又充满魅力的狗狗,总是有许多新奇大胆的举动,那么勇敢,对一切都无所畏惧。林烟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写完之后,她觉得在遣词造句上肯定还有许多欠缺。林烟想到了自己的语文老师徐小小,让老师帮忙修改一下应该没问题吧。

第二天,林烟紧张又兴奋地捧着自己的故事本找到徐老师,说明自己的来意。徐老师笑着摸摸林烟的头,说道:“都能完整地写出自己的故事啦,你可真棒!放心吧,老师会认认真真帮你看,帮你修改的。”林烟笑着向老师道谢,一路哼着歌回到了教室。

过了好几个星期,林烟才拿回徐老师帮她修改过的手稿。老师用红色的笔在不少地方做了修改,整个故事读起來确实比以前流利顺畅多了。林烟心里对老师更加敬爱了。谁也不曾想到,这份敬爱,很快就被失望和愤怒所取代。

这天下午,林烟像往常一样惬意地躺在沙发上,翻看着最新一期的少儿杂志。突然,在翻到某一页时,林烟如被定住了一般,瞪大了双眼,满脸不可置信地盯着“月亮上的汪汪小姐”这几个字——故事不但与她写的一模一样,最关键的是,作者居然是“徐小小”!林烟一瞬间就明白怎么回事了,自己辛辛苦苦写的故事,就这样被别人拿去不说,这个人居然还是自己的语文老师!委屈、失望、愤怒交织在一起,林烟的眼泪不争气地哗哗往下流。

此时的林烟,有两个念头在她心里缠斗:

A. 假装自己没看到,也不知道这件事,生活一切照旧。自己的作品终于登上了梦寐以求的杂志,虽然署名不是自己,但故事是自己的,说明自己还是有能力的。而且,徐小小是自己的语文老师,万一老师死不承认,将会有漫长的争论,也会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就这样算了吧。

B. 勇敢地找到老师,和老师当面对质,希望老师承认错误并道歉。

林烟犹豫不决,只好找爸爸妈妈寻求帮助。爸爸妈妈的意见都很一致:身为老师,公然剽窃学生作品的行为要严惩不贷。不只是为了林烟,也是向老师提个醒,作为老师要有师德,为人师表。可是林烟还是不太愿意公然找徐老师对质,真的是太难为情了。“我知道你很喜欢你的语文老师,可是这件事已经涉及违法了,不是你不想追究它就不存在了。你以前不是一直立志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吗?不要忘了啊。”妈妈在林烟耳旁轻轻地说。

想着妈妈的话,又想到自己写的那个故事,林烟决定向勇敢的“汪汪小姐”学习,捍卫自己的权利。

爸爸妈妈很快就在网上找到了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当林烟拿出法律条文的时候,徐老师彻底承认了错误。她羞愧地望着林烟:“对不起,林烟……我会联系杂志社说明情况的,到时候具体怎么处理,再联系你的父母,可以吗?”林烟点了点头。

“真心地希望你能原谅我。你是一个很有天赋的孩子,不要因为老师的错误而影响到你。答应我,你要坚持写下去哦!就是不知道,以后我还有没有帮你修改故事手稿的机会?”看着一直半蹲在林烟面前,眼神里满是自责与期待的徐老师,林烟忍不住给了徐老师一个拥抱,忍住哽咽,在老师耳旁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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