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永
(南京中医药大学 体育部,江苏 南京 210023)
在建设幸福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和民族复兴的社会背景下,国家体育发展的“十三五”规划指出,要“推动体育融入生活,培育健康绿色生活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1]。可见,体育发展的国家思维已经明显超越基于健康的生物学目标而更加凸显它的人文价值。体育是否能够以幸福为构建目标以突显其价值属性?是否能够以其人文性在社会价值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甚至成为构建幸福和谐社会的价值支撑之组成部分?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重新审视起源于西方的“体育”,并用历史的眼光做出再定位,不仅要研究体育之“是”,更要探讨体育对于中国之“是”。
起源于西方的“体育”概念,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其形态不断演化、内容不断拓展,至今已经形成了一个指向宽泛、领域庞杂的知识体系。因此,对“体育”进行精确定义就显得十分困难,也生发出百家争鸣的论争态势。从“体育”的英文词源来看,无论是sport、sports、Physical education等,还是更加细分化、领域化的Play、game以及athletics等,虽然描述角度各异,但仍然体现出研究者承认“体育关注人的身心一体发展”的共识。就像弗里曼先生所说:“体育把每个人当作一个整体(unity)。在现实生活中,体育把身体的物质发展和心智(mind)与精神(Soul)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再也没有其他单独的领域能像体育这样全面地关注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