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关于“此在”的含义

2018-11-28 11:13康伟
西部论丛 2018年12期

康伟

摘 要:海德格尔是现代西方哲学中存在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他以“此在”即“我的存在”为本体,反对一切主客二分,实现了对传统形而上学中的主体与客体矛盾对立的一种拒绝,以特有的方式敞开存在者的存在,使人与世界统一起来,开拓了哲学研究的新领域。“此在”是海德格尔哲学体系的基石,此在的基本机制是“在世界中存在”,在世存在又是“此在”的核心,此在在本原上是以现身、领会、沉沦三种方式展开而存在,“沉沦“是此在在世的一种主要方式。

关键词:此在 沉沦 优先地位

“此在”提出的哲学问题是现代西方哲学中一个令人关注的焦点。在海德格尔看来,多年来存在问题之所以一直蔽而不明,是因为传统形而上学的迷误所致。传统形而上学突出了人的主体性,对促成以主体征服客体为特征的西方文明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传统形而上学同时突出了主体与客体的矛盾,致使人与世界的原初统一遭到破坏。

一、“此在”及其“优先地位”

(一)此在

1.此在的含义

“此在”是海德格尔哲学中的基本概念。他称万物和众生为“在者”,称人是“众多在者中的一个在者”,人的在被叫做“此在”。他说:“此在,也就是说,人的在”,这里他“此在”和人等同起来。海德格尔将人称为“此在”,是想强调它是存在论层次上的存在,或者说,是就人特殊的存在方式来规定人,以此与传统绝对人的定义如理性的动物、理性的存在者、劳动的动物等区别开来,而海德格尔对人的规定则是从可能性出发,因为人的本质就在于“它所包含的存在向来就是它有待去是的那个存在”。

2.此在的特质

海德格尔认为,此在(即人)有两项特质:

(1)此在不是现成摆在那里的东西

无论把此在描述为什么东西,总穷尽不了它的存在。因为此在只要存在着就对自己的存在有所领会、有所作为、有所改变,人并非先是一个存在者,然后再去领会自己的、他人的和它物的存在,并对存在有所作為。人之为人,倒在于他就先领会着他的存在,领会到一切事物的存在。对存在的领会从根本上规定着此在这一存在者,人首先在他的行动中而非首先在理论认识中领会存在。海德格尔认为,“此在”的本质在于它的存在,“人的本质就是人的存在”。

(2)“此在”总是我的存在

这里他强调的此在不是“一些人”,也不是“一切人的总数”, 而是我们“自己”。他就把此在(即人),归结为“我”。在他看来,此在就是“我”,“我”就是此在[1]。这使得此在得以以自己的存在作为最本己的可能性来对它有所作为,就是说作为可能性而存在,它可以在其存在中选择自己本身,获得或失去自己本身,而这些就是其存在的可能性,因而是积极的。

(二)此在的“优先地位”

海德格尔在确定了人(即此在)的本质以后,进而论述了此在与其他在者的关系, 即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按他的说法, 此在不同于其他在者有以下几层“优先地位”: 是此在行为选择的前提,是此在行为选择的能动性条件。

1.在存在者状态上的优先地位

此在的存在是通过存在得到规定的,它为它的存在本身而存在。这意思是说,此在是存在着的存在者,它总是为它的生存的种种可能性而存在,总是“为……之故”而存在。与此相反,其他一切存在者的存在都不是通过“生存”得到规定的。此在的这层优先地位正包含着此在的能动性:它的存在的自为性,它总是“为……之故”而存在。

2.在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

由于此在以生存为其规定性,因而,它本身就“存在论”地存在着,或它本身就是“存在论”的。这就是说,此在在它的任何存在中总是领会着时间的存在。“此在在它的存在中无论以任何一种方式、任何一种表述都领会着自身。”同样,非此在的其他一切存在者都不具有领会这样一种存在方式,都不能领会自己的存在。此在对自己的存在的领会或者是明确的,或者是不明确,或者是以真正自己的方式,或者是以从属于他人的方式,但无论如何它总是处于对自己存在的领会之中。

3.作为一切存在论的前提意义上的优先地位

作为生存之领会的受托者,此在又同样原始地包含有对一切非此在存在者的存在的领会,因此,它是一切关于非此在式存在者的存在论得以可能的条件。也就是说,凡是以非此在式存在者为课题的存在, 都是以此在的“存在论”存在即领会为根基的。从表面上看,此在对一切非此在存在者的存在的领会似乎与此在的能动性无关,其实不然。领会,无论是对此在本身的领会还是对非此在式存在者的存在的领会, 都表明着此在存在的能动性,即,对非此在式存在者的存在的领会。

二、此在与沉沦

海德格尔认为,此在有三种展开其在世的方式,这就是:现身、领会、沉沦。与此相对应,此在存在结构有三个环节:被抛、筹划、沉沦。在海德格尔看来,以上三种展开方式都同等的源始,也就是说,此在在本源上就以这三种方式展开其存在。此在的三种展开方式中,现身指的是有所觉悟有所发展的情绪活动。

海德格尔认为,人们面对异己的环境,但又不能拒绝它,只能把现存的世界当作自己的家。它要有所作为,必须把他的全身心都投入现存世界和世俗事务,忙忙碌碌地与物打交道,劳力伤神地与人打交道,丧失自我,让时间无形地消失在存在者的群体中。“常人怎样享乐, 我们就怎样享乐;常人对文学艺术怎样阅读、怎样判断,我们就怎样阅读、怎样判断常人对什么东西愤怒,我们就对什么东西愤怒。”人们习惯读一样的书,说一样的不痛不痒的话,追求一样的时尚, 从而,生活于常人的世界中,“此间乐,不思蜀”。

而此在首先以常人的方式沉沦在世,这使得“此在迷失在常人的公论与闲言之中,它在去听常人本身之际对本己的自我充耳不闻。”其次,此在总是在那些不是自己的东西中领会自身,因而失落于自己熟知的非此在的存在者中,他称之为“沉沦状态”,此在“沉沦”于存在者之中。海德格尔认为沉沦是人的命运,人在沉沦中丧失了本真的自我而迷失于公众的同化之中,是一种没有责任感的存在方式。

参考文献:

[1]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104。

[2] 徐崇温.存在主义哲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3] 洪谦.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