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法勤工俭学初期的洪诚贪污案

2018-11-29 10:22陆其国
检察风云 2018年22期
关键词:张继船票法郎

陆其国

20世纪20年代前后兴起的留法勤工俭学运动,其声势在全国可谓风生水起,各地又是办预备学校、又是办介绍机构,煞是热闹。然而这其中并非一片净土,包括上海。这不,这期间在上海就发生了令人震惊的洪诚贪污渎职案。

学生登报揭露洪诚中饱私囊行为

洪诚当年在上海,主要办理上海留法俭学会代订船票及其他事务。他在1919年9月17日上海《新闻报》刊登启事:“俭学会现决定专任指导之责,凡赴法会员买票、汇款等事,由本会指点,各人自理。且(洪)诚因有要事,日内亦将赴法,一切银钱经手之事自应即日清理。凡已经交款各会员,请每日上午十时至十二时到二洋泾桥本会招待所内取款为荷。”

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貌似热情、为留法勤工俭学学生服务的洪诚,就在他刊登上述启事不到一星期的9月22日,《时事新报》“来函”栏即刊登了8月25日乘法轮“盎特莱蓬”号启程的49名勤工俭学学生的联名信,揭露洪诚有贪污舞弊行为,由此揭开了洪诚在为赴法勤工俭学学生“服务”名义下干的不法劣迹。这封揭露信写道,“发现上海留法俭学会干事洪诚欺诈渔利之行为”,比如“洪诚自行披露之广告有代办免费护照之语”。但当他们到上海见了洪诚,请其代领护照时,洪诚则向他们每人索取三元才肯代办,说是这三元为护照贴用印花税及杂费。但是这49名留法学生发现,他们领到的护照上根本没有贴印花,而且大家也不清楚洪诚所说的杂费所指,所以当时就有几名学生前往法国领事馆咨询,结果得到的回答是,法国方面分文未取。由此学生们认定,洪诚所谓免费云云,原来是巧立名目,实为欺诈渔利。信中指出,洪诚利用替大家代购船票的机会,从中舞弊敛财。比如当时有从香港登轮的10名学生,他们所购三等船票每张港币100元,合洋80元。而其他从上海登轮的学生所付票价每张却要138元,而且还是最末等的四等舱位。这些学生因此责问洪诚“其视吾等如牛马一般,内中黑幕绝非局外人所能详道”。以香港船票票价和另一部分学生船票票价相比较,这些学生估计,洪诚敛钱总数约1800元。

在此期间,洪诚还声称,法国银行有他认识的熟人,他可以便宜价格兑换到法郎。有个姓吕的学生相信了他,拿出350元大洋给他,托其购买法郎汇票。结果洪诚只给了吕学生2048法郎。还有一个叫王显银的学生交给洪诚300元大洋购买法郎汇票,结果只拿到2278法郎。这些留法学生觉得,即使市场外汇价格有起落,相差也不应该这么大。其他还有北京官费生袁学生交给洪诚大洋25元,被洪诚扣去5元会费外,其余每块大洋仅换以5法郎。更有学生交给洪诚300元大洋,却仅得到1792法郎汇票,与王显银相差太大。吕学生等人因此向洪诚讨要说法,结果“洪(诚)则支吾其词,谓或为银行中人标错……”。另外洪诚还在每位留法学生托他订购船票时,让他们先缴纳150元。在船即将启程时才告知,船票138元;另外再收5元,为捐助上海華法教育会经费,而且不给收据。这使赴法勤工俭学生们不由产生疑惑,因为就在他们启程前一天,上海华法教育会还开送行大会,会上上海华法教育会会长张继、评议吴稚晖赶来为大家送行,还发表讲话,热情鼓励大家,但两位先生均未提起要勤工俭学生们捐款的事。所以勤工俭学生们表示:“此勒扣之款是否洪诚中饱,令人不能无疑。”

除此之外,洪诚还欺骗赴法勤工俭学生,说他事先已和法方轮船公司谈妥,学生虽然乘坐四等舱,但每人都有舱位,还提供毯褥;伙食每人另加18元,可吃到很好的西餐。但是当这些赴法勤工俭学生上船后,发现他们住的船舱很脏,污垢遍地;另外别说好吃的西餐根本没影,连大众饭菜也非常糟糕。可见此前洪诚所说纯属子虚乌有。

几天后船抵香港,有五名学生因为患病,无奈只得留在香港治疗。此时这批赴法学生已经决定,一到目的地,就将洪诚的欺诈行为反映上去,以尽快处理洪诚,并提醒以免“国内有志赴法者仍相继受其欺骗”。

这封公开信在《时事新报》上发表后,立即引发读者强烈反响。第二天《上海晚报》即以《良心呀!——灭绝天良的洪诚死绝良心的洪诚》为题刊文,痛斥洪诚对赴法俭学生高抬船票价钱、克扣法郎换价、私收华法教育会捐款等种种欺骗行为。文章作者还以充满悲悯之情的笔触写道:“中国人的欺诈行为已是成了后天的一班(般)惯习,倒也不算稀奇。但是他们这些学生谁个是阔人,七凑八凑弄几个钱去到法国留学,以后的困难情形都不讲,单讲这回坐那四等舱(无等的舱),风的、雨的、热的、冷的,睡无好处睡,吃没好的吃,受那四十余日呼娘叫爷的痛苦,这种求学的勇气和苦心当然是可钦可敬,但是艰难折磨的情(形)却也可怜。你仔细扪扪良心,他们的钱又不是抢得来的,他们又不是去狂嫖阔赌去的,(他们是)做工去的,读书去的……”

上海留法勤工俭学会发起讨论会

肯定也是鉴于出现上述状况,那次赴法俭学会会员徐炳元、唐元梁、吕凤蟾、陈祖堃、刘之谋、柳子贤等人,在9月23日《民国日报》上刊登以《赴法俭学生明晨集会》为题的启事:“定明日(星期三)新钟上午十时在青年会童子部开会,讨论此届赴法购买船票之困难及上船后种种事务。凡本届赴法诸君皆可到场商榷云。”

这样的动静,洪诚当然也会知晓。洪诚看到《时事新报》“来函”栏发表的49名赴法学生的公开信后,当即给《时事新报》“来函”栏写信,为自己进行辩护。他觉得很委屈:“(洪)诚自去年腊月与在沪诸友组织留法俭学会,公推(洪)诚为代表。自开办至今,按月经费皆由(洪)诚个人赔垫。公益所在,虽稍竭微力岂敢言功;不料忌者造谣中伤,以不具名之函披登贵报,诬(洪)诚以欺诈取财之名。兹特逐条辩证,以全(洪)诚之名誉为盼。”

洪诚首先针对说他以学生护照需要贴印花收取3元,而实际上并不需要贴印花一事辩解道,法国领事馆办护照固然不需要贴印花,但中国和英国领事馆办护照都必须贴中国和英国印花。“来函”说未贴印花,似乎是专指法领馆所办护照,“其有心诬陷显然可见矣”。

其次,洪诚针对说他以“为学生代购船票为名”进行牟利辩解道,从上海到法国三等舱船票每张200多元,法国轮船公司一向不卖四等舱船票,我不辞辛苦一次次去和法国轮船公司方面商谈,他们这才总算同意为中国学生设四等舱位。当时暂定船票价格每张120元,加餐费18元;最后定价为100元,原先多收的38元,我都退还给了学生,根本没有收学生130元的事。说从上海到法国的船票三等舱每张200多元,有人说从香港起程只要80多元,这纯属无稽之谈。洪诚还信誓旦旦地表示,他经手的汇款只有极少数几个人,“来函”中的吕某他也根本不认识,如果不信可以请吕某出来和他当面对质。

至于俭学会经费一事,洪诚说他事先表白过,如有学生愿意帮助本会,可以随意捐助,最多五元。当时就有十多人当场自愿捐款,并不存在他勒索学生的事。而且自开办俭学会以来,他个人就已经垫款千余元,又怎么会贪这百余元捐款呢?!

只有在针对有人反映船舱污秽、饭食恶劣这件事上,洪诚总算勉强承认,确实没有办好。说他勉强,是因为眨眼工夫,他又狡辩说事实也并不总是这样,并举例说当时有个学生宋国枢,在给其哥哥的信中写道:“船长对学生极其优待,每到码头均带学生往各地游览,伙食亦不劣(此函由其兄交诚,尚存诚处),则所云饭食恶劣,为虚言可知。”同样,洪诚嘴里说“至四等舱位较于其他(舱)不免污秽,诚固不敢强为该船作辩护也”。但一转身,他又忍不住为自己评功摆好辩护道,四等舱本来根本没有床位,经过我和法方一次次交涉,不仅争取到了床位,还特别给了枕头和褥子。有这些事实,你们说我洪诚会干出欺诈和渔利的事吗?

事情还在继续发酵。9月24日上午十时,由上海留法勤工俭学会此届赴法会员徐炳元、唐元梁、吕凤蟾、陈祖堃、刘子谋、柳子贤等人发起,假座北四川路青年会召开讨论会,到场的有张继、朱少屏,以及本届赴法学生一百多人。会议安排由洪诚向与会者汇报他所经手事情的经过。

眼看开会时间将到,“主角”洪诚还没有到场。会议主席张继当即派人去“全安栈”,这才总算赶在会议开始前,把洪诚“请”到会场。

会议由张继主持,他作了简短的开场白后就开始发言道:留法俭学会发起于民国元年,我也是发起人之一。我们成立留法俭学会的宗旨,就是想帮助更多有志学生赴法国留学。因为我们知道,法国生活水准是很高的,留法俭学会就是为经济困难的留学生所设。应该说留法俭学会不会也不应该从中牟利,但是今天偏偏出了状况。

张继接下去就提到了洪诚。他回忆道,最初是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发起人之一李石曾向他介绍,说洪诚对留法俭学会不仅非常热心,还提供赞助,加上又懂点法文,这样和法国人打交道比较方便。但是李石曾并没有委托洪诚办理上海留法俭学会,不知道洪诚怎么会发起组织上海留法俭学会,而且还自任上海留法俭学会代表?张继说,当时因看他有办事能力,所以也没有追问什么。后来就接到了乘“媚南”号船的学生来信,反映洪诚有问题,比如船费每人120元,洪某要加收18元饭钱;他们询问船方,后者说并没有要求加收饭钱,学生们请我调查。我接到信后,于9月3日通过法国总领事了解此事,于是知道“盎脱雷篷”号船费每人100元;前次“媚南”号每人120元,并不需要再收每人18元饭钱。调查清楚后,我和吴稚晖先生当面责问洪诚,责令他把“盎脱雷篷”号50人每人多收的38元,“媚南”号70人每人多收的18元,共计3000多元全数退还。现在已经把这笔款项兑换2.2万多元法郎汇到法国。这些我本来不想说,想让洪诚自己表示改过,可是没想到洪诚竟然不承认,所以我就不得不说了。

张继还提到,每名留学生收会费2元是章程规定的,收公费5元则无其事。法国免收护照费;中英有印花费,这其中洪诚如有非法收取,应予退还。所以今天会议的宗旨,就是要让洪诚将所有非法所得全部退出来……

张继正说着,会场后面突然起了一阵骚动,原来此时洪诚来到了会场。于是张继打住自己的话,要求洪诚上台就所做的事,向大家交代清楚。

不管愿意還是不愿意,洪诚此时已没有选择,所以只得在众目睽睽之下,不无尴尬地走到台上,也不敢直视台下,嗫嚅了一会,终于开口说道:今天参加这个会,我很高兴,因为借此机会,我可以向各位倾吐一下内心想说的话,包括我的苦衷。当第三届四川留法学生60人来到上海时,正遇抵制日货风潮,当时除了日本轮,没有其他船可乘,所以当时这些留学生都只能暂时住在南洋公学,费用每人每天大概五至六角。面对这种情况,护送四川留学生来沪的吴干先生万分焦急,托我务必设法联系到法国轮船。我和法国邮船公司方面商谈不下四五次,结果也没有落实到一艘船。这时候不仅吴干焦急万分,更有学生向我表示,不论船舱条件,只要能乘上就可以。于是我费尽心机,又想方设法和法国邮船公司商谈,最后他们总算同意给了四等船舱百人名额,每人都有床褥。我原想自己算是做好了这件事,不料吴干不知受谁指使,写信给张继先生,说我从中牟利。幸好我这里也有一封与吴干同船学生宋国枢和其哥哥的信,说他在船上过得很好,到各码头都有人招待。所以我认为吴干所说全是捏造。

接下来洪诚又讲到自己办这些事有多么不容易,他问心无愧,还说真不明白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对他不满意,要诽谤他。为此他还表示,他此次赴法后,一定要找吴干当面责问,弄个水落石出……

显然,洪诚很想继续待在上海留法俭学会,毕竟这于他的生计而言,是一个不错的饭碗。所以他向大家保证,不管我此前做得如何,但“我以后总尽心去办”。

然而他已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张继说:“谢谢你!不敢再有劳你了!”

最后,张继宣布:以今日为界,上海留法俭学会此前发生的事,由洪诚负全责;从今以后与他彻底脱离关系。张继话音一落,全场顿起掌声。随后众人推举徐炳元、唐元梁、吕凤蟾、陈祖堃、刘之谋、柳子贤六人为代表,处理洪诚留下来的烂摊子;由朱少屏继任上海留法俭学会代表。

公案以诈骗罪被坐实

两天以后,1919年9月26日上海《新闻报》刊登《留法俭学会发起人张继启事》:“上海留法俭学会已宣告自本月二十四日起与洪诚君断绝关系。所有本会会员除已交入会费两元外,无论何种名义之款项,与定章不符交与洪君者,请通知本会,由本会向洪君索还。嗣后本会之进行,由华法教育会评议员、法国公立学校校长高博爱君担任。赴法诸君可于每日下午四时到霞飞路本会事务所(尚贤堂对面)与高博爱君接洽一切为妥。”

这则启事一登出来,很快就有一个陕西人李仲三写信给高博爱,信中写道,他在本月14日从陕西汇给洪诚273元,托其代购赴法船票,不知道洪诚收到没有?现在知道洪诚出了事,很担心自己汇出的钱下落,请高博爱先生务必帮他查一下。几天后,又有其他赴法留学生方乘、周昭麟、黄少石、陈绶等人提出相似诉求。

但是自从9月24日的大会上张继宣布上海留法俭学会与洪诚脱离一切关系后,洪诚也一再以受委屈的姿态试图洗白自己,比如他在9月26日上海《新闻报》上以“上海留法俭学会代表”的身份,刊登“洪诚启事”。但洪诚自以为的满腹委屈非但没有得到人们同情,而且更由于他的自我掩饰和狡辩,直至事件未了而避逃北京,更加激起众怒,于是把他告上公董局法庭。被告既有留法俭学会、华法教育会,也有周藏、曹振富等个人。

随着调查深入,洪诚假借各种名义诈骗钱财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很快,上海华法教育会也在11月2日上海《新闻报》刊登启事,声明“敝会自成立以来,从无向外界募捐之事”,“洪诚曾以本会名义在外行骗,希望受骗人告知本会,只要提供证据,本会为你追还”。

这起公案后经几次审讯,洪诚诈骗罪最后被坐实,根据新刑律367和382条,判刑两年。此时洪诚胞兄洪莲舫也在积极奔波,以为胞弟赎罪减判努力,并终于获效:法庭念洪诚年轻,准予赎罪,并赔偿原告损失银五百两及所有诉讼费。

经过这次事件,为吸取教训并亡羊补牢,上海华法教育会留法俭学会“为求免公众受人欺骗起见”,在上海《新闻报》发布一则通告,告知赴法勤工俭学生应注意事项。如“船票须各会员亲往法国邮船公司购买,万不可由人间接代办,庶免欺弄”“嗣后各省有志诸君于船只未定之先,切不可遽行来沪滞候,以免多耗旅费”。此事至此,总算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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