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12月3日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周日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在股权管理方面,为理财子公司下一步引入境内外专业机构预留空间;同时适度放宽自有资金使用范围,允许理财子公司将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投资于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刊登在银保监会网站的新闻稿指出,10月19日-11月18日,银保监会就《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科学合理的建议,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或拟纳入相关配套监管制度。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在股权管理方面,采纳市场机构反馈意见,在鼓励各类股东长期持有理财子公司股权、保持股权结构稳定的同时,为理财子公司下一步引入境内外专业机构、更好落实银行业对外开放举措预留空间。
该负责人并称,在自有资金投资方面,参照同类资管机构监管制度,适度放宽自有资金使用范围,允许理财子公司在严格遵守风险管理要求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而在内控隔离和交易管控方面,参照同类资管机构监管制度,在投资管理与交易执行职能相分离、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和异常交易监控机制、对理财产品的同向和反向交易进行管控,以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监管要求。同时,银保监会已着手制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和流动性管理等配套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