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時代,如果沒有法律作為隱私的“衛道者”,侵犯隱私的下限就會不斷被擊穿。
人們常說“互聯網無隱私”,其實並非沒有隱私,只是缺乏保護。2018年5月25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生效。這一條例被廣泛認為是目前全球主要經濟體中,對資料資訊保護管轄範圍最寬、立法新意最多、處罰最為嚴厲的法律。中歐法律界人士指出,該條例不僅可能直接影響我國企業,具體規定和立法理念等也對包括我國在內的世界其他經濟體有借鑒意義。
澳门月刊2018年9期
1《工程建设与设计》2024年6期
2《安徽建筑》2024年2期
3《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2024年2期
4《花卉》2024年6期
5《天津教育》2024年8期
6《现代经济信息》2024年5期
7《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4年3期
8《家庭医学》2024年2期
9《学周刊》2024年14期
10《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24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