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农家院 需要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2018-12-08 09:40:16潘家永
农村百事通 2018年17期

潘家永

编者按:近年来,以“吃农家菜、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为主要特色的“农家乐”的旅游方式受到游客喜爱,不少村民加入到了经营特色农家乐的行列中。经营农家乐收入固然可观,但收益背后存在的法律风险也不容忽视。本期选取了几个在经营农家乐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以提醒大家树立法律意识,有效防范风险。

家人经营齐上阵 法律责任要连带

【案例】小宋的家就在密云水庫周边,这里空气清新、景色秀美。2013年年底,小宋的父母将家中的东西厢房各三间改造成了客房,经营起了农家院。因为平时农忙客人少,小宋家仅在“五一”“十一”这些黄金节点招揽客人,开展经营。

2014年6月,小宋大专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便在家与父母一同经营农家院。2016年国庆节期间,在小宋家居住的客人小李不慎在客房卫生间内摔倒,致其右腿骨折,花费医疗费两万余元。后小李将小宋及其父母诉至法院,索要各项经济赔偿共计四万元。经查,小宋父母经营农家院并未办理营业执照,且小宋并未与其父母分家。庭审中,小宋称其是为父母帮忙的,但未提交相应证据,且小宋一家承认经营农家院的收入用于家庭生活的共同支出。综上,法院认定小宋与其父母均为经营者,判决小宋与其父母连带赔偿小李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万元。

【说法】经营农家院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的,如果已经办理了相关的营业执照,当经营者与客户之间发生纠纷的时候,营业执照上标明的主体一般来说就是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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