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规定(节选)

2018-12-09 02:57
水上消防 2018年1期
关键词:日照市公安局消防

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

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GB/T 50470-2017),焦化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规范(GB 50390-2017),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GB 34655-2017 ),民用燃煤取暖炉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 32438-2015),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GB 51236-2017)。

行业标准:石油化工装置照明设计规范(SH/T 3192-2017),石油化工全厂性工艺及热力管道设计规范(SH/T 3108-201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 3097-2017),石油化工管式炉耐热钢铸件工程技术条件(SH/T 3087-2017),石油化工球罐基础设计规范(SH/T 3062-2017),石油化工储罐用装配式内浮顶工程技术规范(SH/T 3194-2017),石油化工管架设计规范(SH/T 3055-2017),化工设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T 20275-2017),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范(HG/T 20638-2017),渔业船舶建造开工技术条件及要求(SC/T 8151-2017),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GB 51236-2017),管道外防腐补口技术规范(GB/T 51241-2017)。

(本刊编辑部)

安监总局剖析危化品事故原因提醒作业环节高度警惕

安监总局近期剖析了2017年10起典型事故,提醒动火作业、精细化工生产、危化品装卸环节应引起高度警惕。2017年,全国共发生10起化工和危化品较大以上事故,导致41人死亡。其中,较大事故9起、死亡31人,同比增加2起、8人,分别上升28.6%、34.8%。重大事故1起,即山东临沂金誉石化“6·5”事故,导致10人死亡。特别是6月份以来,已接连发生5起较大以上事故。

这些事故中动火作业事故暴露出一些共性问题是: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不重视,缺乏风险管理的意识,不清楚动火等特殊作业的安全风险,不具备基本安全管理能力。如吉林松原石化的总经理在企业检修及试生产期间还在国外度假;河南济源豫港焦化的总经理把发生事故的原因归结为员工素质低;内蒙古乌海市华资煤焦公司总经理不懂得受限空间需检测哪几种气体含量。2)法治意识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已经实施两年,但从事故看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3)风险意识差,对动火过程的风险辨识、分析、管控缺失,相关设备不进行隔离,不分析可燃气体含量,有的甚至动火作业不进行审批,比如上海松江“5·2”事故企业更是什么制度和措施都没有。4)对罐体及周边动火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

精细化工领域的事故则暴露出:1)重发展、重效益、轻安全问题突出。如浙江绍兴林江化工公司为增加上市筹码,急于研发新产品而忽视安全。2)自动化控制系统缺失或不投用。如浙江台州华邦医药公司设置了自动化控制系统,但现场仍用人工操作;江西九江之江化工反应釜温度、压力仅有远传,没有自动调节功能,更没有安全联锁。3)人员素质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浙江绍兴、江西九江及河北沧州事故都暴露出从事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操作人员仅为初中学历。4)没有按要求开展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

(本刊编辑部)

打好冬防攻坚战,牢筑长江“防火墙”

1月5日,长航局2018年安全工作会议明确,深化“平安长江”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扎实推进“平安长江”建设,强化水上安全管理,维护水上治安消防安全。自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南通分局已对辖区200多家企业、60多座码头、100多艘船舶逐一排查、分类登记,共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00多处,办理消防行政案件29起。

(许明泉)

中国水上消防协会在日照召开消防船技术专家咨询会

1月12日,中国水上消防协会受日照港公安局委托,组织专家在日照市碧波大酒店对日照市水上消防站消防船技术有关问题召开咨询会议。日照市政府应急办、日照市安监局、日照市口岸港航局、日照海事局、日照市公安消防支队以及日照港集团公司参加会议。

专家组实地调研了日照港口水上消防装备配备、使用情况,听取了日照港公安局对港口情况和现有消防力量的讲解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建造消防船的有关情况介绍,对照有关技术资料、规范,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并形成专家意见,为日照市水上消防站、消防船建设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徐子强)

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召开吴淞邮轮港消防安全管理促进会

1月11日,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召集吴淞国际邮轮港主要船代公司、供货公司召开消防安全管理促进会。会议由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水上消防支队支队长王春宏主持,副局长唐宇峰、吴淞派出所所长于镭出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去年至今查获的3起私自夹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事件,表明了邮轮行业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知识能力欠缺、邮轮港安全管理薄弱的客观事实。各邮轮行业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自身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生产。唐宇峰强调:1)充分认识规范装卸、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重要性,紧绷安全底线,不碰高压红线;2)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监督工作,主动按照程序申报入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3)严格监管程序,对违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坚决查处,对于符合拘留、临时查封等条件的,要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刘嘉雯)

青岛港公安局消防支队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港区消防安全管控工作,从1月1日起,青岛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组织开展全港区“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

根据职责分工,在2月底前,该局消防支队及各分局、派出所相继负责对全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一般单位、一般部位完成一次“地毯式”消防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期间,检查民警切实做到严、细、实、全,做好执法留痕,规范出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全部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于 鹏)

大连港公安局开展消防“三走进”专项排查治理行动

为深刻汲取2017年北京大兴区“11·18”、天津河西区“12·1”等重大消防安全事故教训,确保今冬明春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大连港公安局自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2月15日,开展“走进生产作业区、走进车间站队、走进班组”(简称“三走进”)专项排查治理行动。

截止目前,在“三走进”行动中已处罚消防违法单位3家,罚款1.1万元。目前,行动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中,有效地肃清了一批火灾隐患,实现了消防监督工作“做细、做实、做严”的基本要求,确保了大连港辖区冬春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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