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听障学生信息素养现状调查与分析

2018-12-10 11:05宋艳玲梁胶东武鲁英
科技视界 2018年21期
关键词:听障学生信息素养高职

宋艳玲 梁胶东 武鲁英

【摘 要】本研究以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为例,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高职听障学生信息素养现状进行了定量研究。调查结果显示,高职听障学生的信息素养水平整体不高,需加强对信息素养的认识,提高信息获取、评价、应用创造的能力,加强信息安全意识。

【关键词】高职;听障学生;信息素养

中图分类号: G7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8)21-0076-003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8.21.034

【Abstract】This study takes Shandong Special Education Vocational College as an example to conduct a quantitative study on the information literacy of hearing-impaired students in higher vocational schools by questionnaire.The survey results show that the information literacy level of high school hearing impaired students is not high overall,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understanding of information literacy,improve the ability of information acquisition, evaluation, application creation, and strengthen information security awareness.

【Key words】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Heaf students;Information literacy

0 前言

关于信息素养现状调查的研究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对中小学学生、教师信息素养的现状调查;二是对高校教师、学生的信息素养现状调查,其中面向学生的调查又分为高职、本科、研究生三类;三是面向不同种类职业信息素养的调查研究。在第一类研究中,目前仅有两篇学位论文就中学特殊教育学生的信息素养培养进行了调查研究。在第二类面向高校教师、学生信息素养的调查研究中,没有面向特殊教育院校听障学生信息素养的调查研究。综合相关研究发现,目前针对特殊教育院校听障学生信息素养的研究缺乏实际调查。

1 研究设计

1.1 研究目的

以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高职听障学生为研究对象,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调查高职听障学生信息素养现状,以期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

1.2 调查内容

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ACRL)2015年颁布了《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框架》,相较2000年发布的《高等教育信息素养能力标准》,《框架》拓展了信息素养的内涵与外延,对信息素养内涵进行了重新定义。从《标准》到《框架》,是从“强调结果”到“强调过程”,从“关注认知”到“强调元认知”,从“教师传授知识”到“教師促进学术交流”[1]。结合对《框架》的研究,参考已有的相关文献,本次针对信息素养的调查内容主要从信息意识、信息技能、信息应用与创造、信息安全与道德四个方面进行设计[2]。

2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2.1 信息意识

对于“信息对自己的日常学习、生活有多大影响”,有16.5%的学生选择“非常重要”,有21.4%的学生选择“比较重要”,有53.4%的学生选择“一般”。目前大部分的高职听障学生能够认识到信息的重要性,能在日常生活中关心身边的信息。

对于“信息污染、信息犯罪、计算机病毒等信息安全知识”的认识上,对此有了解的学生占67%,但是仅有1%的学生非常熟悉;对于“信息素养概念”的了解程度上,有3.9%的学生表示“非常熟悉”,有14.6%的学生表示“比较了解”,有52.4%的学生表示“有点了解”。通过对高职听障学生“信息意识”的调查可以发现,虽然在日常生活中会关注信息,能认识到信息在生活、学习中的重要性,但是对于信息相关的安全知识、信息素养等相关概念不了解。

2.2 信息技能

(1)需求表达能力

需求表达能力的调查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是否能对需求信息进行正确的描述,准确的概括出关键词”;二是“是否了解所需信息的种类、性质、产生方式、传播方式等”。在“是否能根据任务需求提炼搜索关键词”一题中,有4.9%的学生“完全可以”,有17.5%的学生 “大部分可以”,有60.2%的学生“基本可以”;在“网络信息源熟悉程度”的调查中,其中仅有4.9%的学生选择“非常熟悉”,有18.4%的学生选择“比较熟悉”;在“是否清楚信息获取来源”一项的调查中,仅有36.9%的学生清楚信息来源。通过上述数据可知,大部分学生信息搜索能力能基本满足自身需求。但是对信息源的认识不足,仅有少数学生明确自身搜索信息的方向,熟悉网络信息源的分类。

(2)获取能力:

“对国内外网络搜索引擎的熟悉程度”一题中,仅有28.2%的学生表示“完全熟悉”或“大部分熟悉”,有71.8%的学生表示“有些熟悉”或“少部分熟悉”,有7.8%的学生表示“完全不知道”;“对国内外网络数据库的熟悉程度”一题中,有11.7%的学生表示“完全熟悉”或“大部分熟悉”,有59.2%的学生表示“有些熟悉”或“少部分熟悉”,有29.1%的学生表示“完全不知道”。数据显示,大部分高职听障学生对网络搜索引擎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多数学生对搜索引擎的熟悉程度不高。在对国内外网络数据库的了解上,有近30%的学生对国内外网络数据库完全不知道,充分说明高职听障学生对数据库的认识存在严重欠缺。

在“根据搜索结果不断修改、设计信息需求和检索策略”一题中,有2.9%的学生表示“完全符合”,有17.5%的学生表示“比较符合”,有46.6%的学生表示“不确定”。数据说明,仅有少部分学生能够认识到信息查找是一种非线性,需要反复进行的发现活动。

(3)评价能力:

在“能准确判断信息是否符合自身需求”有21.4%的学生表示“完全可以”或“大部分可以”,有45.6%的学生表示“基本可以”,有33%的学生表示“大部分不可以”或“完全不可以”;“在评价网络信息时,会从网络媒体的权威性、信息发布者的权威性、信息引用渠道的权威性、自己对内容的阅读来证实[2]”一题,仅有5.8%的学生表示“完全符合”,有19.4%的学生表示“比较符合”,有51.5%的学生表示“不确定”。数据显示,大部分学生认为自身能准确判断信息的有效性,但评判信息时,大部分学生主要根据主观意识判断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没有形成完善的评价维度。

(4)组织管理与交流能力:

在“信息处理软件熟悉程度”一项中,仅有15.6%的学生“完全熟悉”或“大部分熟悉”,有60.2%的学生表示“有些熟悉”或“少部分熟悉”,有24.3%的学生表示“完全不知道”;在“会采用不同方式保存信息”一项中,有9.7%的学生表示“完全符合”,有35.9%的学生表示“比较符合”。数据显示,大部分学生对信息处理软件的熟悉程度较低,甚至24.3%的学生对基本的信息处理软件完全不知道。另外,大部分高职听障学生保存信息的方式较为单一,在信息管理能力方面存在欠缺。

在“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交流”的一项中,大部分学生都对聊天软件较为熟悉,能通过现代信息手段与同学、老师交流,比如邮件、论坛、QQ、微信等,有极少学生对现代信息技术交流工具不了解。

2.3 信息应用与创造

对于“将获得的信息应用到问题解决中”一项,有19.5%的学生表示“完全可以”“大部分可以”,有58.3%的学生表示“基本可以”,有22.3%的学生表示“大部分不可以”“完全不可以”;在“可以根据自己的认识把网络中搜集到的信息进行归档和分类,重新组织”一项中,有15.6%的学生表示“完全可以”“大部分可以”,有51.5%的学生表示“基本可以”,有33%的学生表示“大部分不可以”“完全不可以”。以上数据说明,大部分学生可以将所获取的信息应用到问题解决中,但是大部分学生在信息重组、创造能力方面存在不足。在“把搜集到的信息与同学、朋友共享”一项中,有39.8%的学生表示“非常愿意”“愿意”,有48.5%的学生表示“无所谓”,有11.7%的学生表示“不愿意”“非常不愿意”。从调查数据来看,有近90%的学生愿意与他人分享信息。

2.4 信息安全与道德

信息安全与道德部分主要分为“知识产权”“信息道德”“学术规范”“隐私与安全”四个方面。在“下载软件、音乐、视频、电子文献时,会注意它们有知识产权的保护”一题中,有26.2%的学生选择“总是如此”或“时常如此”,有31.1%的学生表示“有时如此”,有42.7%的学生很少或从未注意知识产权问题;在“对重要的信息,是否愿意付费”一题中,仅有6.8%的学生选择“总是如此”或“时常如此”,有23.3%的学生表示“有时如此”,有69.9%的学生表示“很少如此”“从未如此”。通过数据可知,超过一半的学生能注意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愿意为重要信息付费的学生较少。

在“上网过程中遵守网络道德规范、社会礼仪”一题调查中,有57.3%的学生表示会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有42.7%的学生表示“很少如此”或“从未如此”,以上数据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高职听障学生的信息道德不高,信息道德意识不足。

在“学术规范”的调查中,仅有13.6%的学生会对获取的信息“总是”标注信息来源,还有30.1%的学生表示“从未如此”。数据显示,高职听障学生在“学术规范”方面水平较低,仅有少数学生有意识标注信息来源。

在“熟悉防病毒技能”一题中,大部分学生熟悉一种或多种防病毒技能,仅有极少学生对防病毒技能完全不了解;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查看别人的信息或文件资料”一题中,有14.6%的学生表示“总是如此”或“时常如此”,有57.3%的学生表示“有时如此”“很少如此”,仅有28.2%的学生表示“从未如此”,通过对信息隐私的调查可以发现,有70%多的学生有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查看别人信息或文件的习惯,仅有不到30%的学生能较好的保护自己或他人信息隐私的意识。

3 结论

研究結果表明,目前高职听障学生的信息素养水平并不理想。在信息意识方面,高职听障学生能够认识到信息在现代生活、学习中的重要性。但对信息素养的相关概念并不了解,没有形成完整的信息素养知识体系。在信息技能方面,大部分学生可以较为准确的表述自身的信息需求,但是,学生对“信息的产生”理解不足,没有意识到“信息创建的过程性”。对信息源了解较少,基于此种情况,导致学生无法准确判断信息查找的方向,从而降低了信息查找的全面性、准确性、高效性。

在信息评价能力方面,大部分学生能够判定获取到的信息是否为自身所需信息,但评价维度不全面,没有形成完整的评价体系。在组织管理与交流能力方面,高职听障学生通过信息处理软件管理信息的能力较弱。在信息社会的驱动下,大部分高职听障学生能通过现代手段与他人交流,但是,相对于微博、博客等自媒体,高职听障学生更倾向于使用即时通信手段。

在信息应用与创造方面,大部分高职听障学生能将获取到的信息应用到学习、生活中,且近九成的高职听障学生愿意与他人分享信息。在信息道德方面,大部分高职听障学生能够遵守网络道德规范,但是还有一部分学生对网络道德规范意识模糊,信息道德意识有待加强。在信息安全与隐私方面,高职听障学生对信息安全有一定的认识,但是信息隐私意识较为薄弱。

4 建议

4.1 强化对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视程度

在现代信息社会,信息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因素,而信息素养也已成为社会生存所必备的一项基本素质。对于高职听障学生而言,由于自身生理的缺陷,导致信息获取的难度加大,信息素养教育对听障学生的意义显得尤为重要。特殊教育研究学者、特殊教育教师、听障学生、听障家庭等应加强信息素养教育意识。

4.2 加强听障学生中小学阶段的信息素养教育

通过调查数据显示,有近半数的听障学生在中小学阶段没有接触过信息技术课程,对信息技术的了解来源于日常生活,导致对信息获取、利用、评价等方面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对信息素养相关知识的了解较少。建议特殊学校在中小学阶段将信息技术课程与学科教学相整合,将信息技术作为获取信息、解决问题的工具,进一步优化教学过程。

4.3 将提升高职听障学生信息素养与专业人才培养相结合

在专业教学中,转变教学理念,将教师教学生学习转变为学生主动学习,教师在教学设计时,要将课程的实施过程与信息技术相结合,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利用信息技术获取知识,参与研究、学习的整个过程,形成平等、互学的学习氛围。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中增设相关课程,培养学生掌握信息获取、分析、组织、管理、评价等基本知识,提升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1]秦小燕.美国高校信息素养标准的改进与启示——ACRL《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框架》解读[J].图书情报工作,2015,59(19):139-144.

[2]吴晓伟,娜日,李丹.大学生网络信息素养能力量表设计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09,32(12):84-88.

[3]宋文军.吉林省聋哑中学生信息素养培养现状及对策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2.

[4]赵美涵.听障青少年媒介接触和媒介使用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3.

[5]韩丽风,王茜,李津,管翠中,郭兰芳,王媛.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框架[J].大学图书馆学报,2015,33(06):118-126.

[6]周小磊,袁曦临.高校学生信息素养状况调查与分析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08(02):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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