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优化建议

2018-12-12 10:46赵璇
现代营销·信息版 2018年9期
关键词:优化建议税务局

摘要:为有效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针对当前哈尔滨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打造现代纳税服务理念,纳税服务法制化、具体化,引导税收服务新理念等建议来优化纳税服务。

关键词:税务局;纳税服务;优化建议

基金项目:本文系哈尔滨金融学院科研项目(青年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黑龙江省纳税服务绩效评价机制研究(编号:E032017005)

一、哈尔滨市税务局简介

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挂牌成立,原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二、哈尔滨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存在问题

(一)纳税服务的理解度不高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法定义务,但通过现实情况来看,某些税务部门还没有认识到纳税服务已经上升到法定义务的高度。仅仅是“微笑服务”或是态度端正、热情是远远不够的。部分工作人员还处在“管理者”的角度,在纳税服务中没有完成“服务者”的思想和角色的转变,对纳税服务的认识还停留在精神层面以及职业道德规范上。认为纳税服务仅在办税大厅实行即可,其它部门则无关紧要。在思想上未给予纳税服务足够的重视,以致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工作的结合效果并不特别理想。

(二)纳税服务缺乏考核体制

哈尔滨市税务局在纳税服务方面注入较多心血,但纳税服务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缺乏一个相对独立的纳税服务评价系统。目前,纳税服务的评价主要来自于税务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相互评价,缺乏指导意义。对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更多集中在对上级税收任务的完成度上,更多的评价是来自于纳税人对于办税大厅的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对于纳税服务具体的实施情况参考度不高,起不到决定性作用,致使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放松对于纳税服务的要求。

(三)纳税服务社会化程度有待提升

根据哈尔滨市税务局时下推行的纳税服务系统,可以看出哈尔滨市的纳税服务工作大体上由税务机关完成,不论是有偿的税务中介或者是纳税服务公益性组织等税务代理的组织形式在哈尔滨地区仍处在襁褓阶段,由于税务代理组织自身缺乏品牌意识,造成其规模一般较小、影响力较低的情况,未得到有效的发展,公益性质的税务代理机构更是少之又少。“根据2007年度美国统计数据,在美国89%的公司纳税人和93%的实体纳税人通过委托税务代理申报纳税,其中的税务代理既包括收费的税务中介,也包括免费的社区公益性组织”。

三、 纳税服务工作的优化建议

(一)打造现代纳税服务理念

我国处在逐步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关键时期,在现代税收理论中,税务机关应将纳税人视为日常生活中的“顾客”,倡导新型的“服务型税收”的新思想。实际工作中,以纳税人的思维方式,同时运用市场机制改进税收征管效率。

首先,在税收征管活动中,要贯彻落实征纳双方的平等关系。想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必须转变旧式理念,摒弃固有的“管理者”身份,应具备平等的心态面对广大纳税对象,实现由“管理者”到“服务者”的完美蜕变,这样就会树立起政府及税务部门的公信力,才会在服务人民的基础上得到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二)纳税服务法制化、具体化

“有法可依”是我国在依法治国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的经济,作为行政机关的税收部门,依法行政是其主要原则,更是税务机关能够更好地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所必要的条件。目前我国的《宪法》仅对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进行了法律规定,接下来规范纳税服务的头等大事就是将税收征管的法制化建设提上日程,加快建设步伐。在丰富完善与纳税服务相关的法律条文的同时,要注意对现行法律中模糊不清、界限不明等问题进行具体细化,做到时间、空间上的对应,而不是用原则性的条文来进行道德上的约束,将道德规范上升到法律层面,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三)引导税收服务新理念

参考国内外纳税服务的优势和成功经验,可以推行税务代理业务。这样纳税人作为服务的购买者,既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纳税服务,还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满足自身的实际需求,纳税服务的效果也会得到明显提升,与此同时,税务机关也减轻了自身的业务压力,并利用税务代理的中介机构宣传普及税法知识,以及办税流程,在服务大众的同时,又强化了自己的宣传效果。

此外,还可以在部分地区组建公益性的税务代理组织,团结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由税务机关定期进行辅导和帮助,并加以引导和规范。将纳税服务这一系统工程逐步拓展,两种方式互为补充,相互激励,让我国的税务代理事业规模化、产业化,更好的完善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服务提供更好的补充和保障。

综上所述,切实推行纳税服务、提升纳税服务能力等作为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不可或缺的。本文以哈尔滨市税务局的经验为例,发现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着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纳税服务理念相对滞后、纳税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纳税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纳税服务缺乏监督考评体系以及社会资源利用率较低等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树立现代纳税服务理念、将纳税服务制度化、法制化、提高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引导税收服务新理念等建议,希望通过纳税服务水平的发展、质量的提升,使税收征管工作可以更加有条不紊地开展。

参考文献:

[1] 陆文娟.信息化背景下纳税服務的优化策略分析[J].纳税,2017,34: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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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蒋慧.黑龙江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4.

[5] 李立新.优化现代纳税服务体系的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9.

[6] 李雅.完善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路[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7.

作者简介:赵璇,女,1983年11月,汉族,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哈尔滨金融学院,讲师,财税理论与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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