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伟 陈刚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是关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败的“扳机”,从顶层设计到具体的细节落实,都说明要实现医疗卫生体制的变革,就必须从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切入,通过其基础性作用,促进医改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
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是患者疾病和治疗分类系统,将多样的医疗卫生服务产出转化为一种相对可衡量的模式,通过改变供需双方行为,既能把医疗费用的增长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又能鼓励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诊疗水平,还能改变医院激励因素,提高医疗效率,减少道德风险,降低经营成本,促使医院走集约化道路(见表1)。因此,按DRG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为卫生、医保部门均认可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DRG可分为4级分类。第一级为主要诊断类别(MDC),表示了一大类系统疾病;第二级为诊疗方式;第三级为基本组;第四级为细分组。部分地区还对中医和内科型重大疾病进行分组。通过计算各DRG病例数,累计构成比,运用帕累托图分析,选取累计构成比90%以内的所有DRG,形成统计学方法确定的DRG,再采用专家咨询的方法,从该系统诊断分类中的所有DRG中筛选出属于某专业的DRG。
综上所述,按DRG付费核心就是解决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标准定价问题,倒逼医院将药品和耗材内化为成本要素,利用DRG可以计算各医院、各科室、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强度,提高医保支付标准和医务人员薪酬制改革中工作量核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