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女士获得保释,这是一个积极的动向。加拿大方面接下来应当做的是彻底恢复孟女士的自由,结束这一事件。我们希望孟获保释是朝着这个目标迈出的一步。
加方表示,美方尚未正式提出引渡孟的要求,如果美方不在自孟被捕之日起的60天内提出引渡要求,她将得到释放。球似乎踢到了美国一边。华盛顿当然对这起事件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但是加方有单独结束这场危机的能力,在这一事关一名中国人正当权益和中国司法主权的问题上,渥太华不应唯华盛顿马首是瞻。
法官在裁定允许孟晚舟保释时已经说明,孟女士此前在中国和其他地方都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既然如此,释不释放她就不应仅仅由美加引渡协议和华盛顿的态度主导,而应当遵循真正的法律精神,契合道义准则。
加拿大是独立主权国家,孟晚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她在加拿大逗留时,逮捕还是释放她,除了要看她是否触犯了加拿大法律,其他排在最靠前的考量应当是加拿大对中国所要承担的义务,而非它对第三国的义务。这是加拿大作为独立的外交主体、而非他国附庸所应遵从的逻辑关系。
全球商界对加拿大应美国要求逮捕一名企业高管的反应都是负面的,认为它增加了各国企业高管在国际旅行时安全的不确定性。这样的负面反应进一步增加了加方无条件释放孟晚舟女士的必要性。
美国用国内法对全球施行长臂管辖,违背国际法的基本精神,这一点加拿大是清楚的。……
环球时报 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