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控

2018-12-13 02:05:36李超
新西部·中旬刊 2018年9期

李超

【摘 要】 旅游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主体性风险、履约风险、违约责任风险和合同签订风险等。确定合同主体的性质及主体的真实性、旅行社信息的真实性,可有效防范主体性风险;防范履约风险,可通过考察旅行社的履约能力、旅游服务内容的细化等;明确且具有威慑力的违约责任条款,可防范违约责任风险;合同签订要注意先后次序,手写部分必签署,多页合同旅行社必盖骑缝章,集体合同要能体现群体意见。

【关键词】 旅游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的,以约定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合同。旅游合同中所涉及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主体性风险、履约风险、违约责任风险和合同签订风险等,本文将针对以上风险提出防范建议。

一、主体性风险的防范

我国合同法知名专家吴江水律师认为,合同主体是否合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主体资格的有效性;(2)许可、资质的合格性问题;(3)从业人员资格的合格性问题;(4)合同主体的其他资格问题。[1]吴律师是从合同审查实务的专业视角进行的分析,他的观点对于合同主体风险的防范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1、确定合同主体的性质

旅行社分为组团社和地接社,所谓组团社,顾名思义,就是组织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对于旅游者而言是本地旅行社,游客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地接社是在旅游地负责接待、服务的旅行社,对于旅游者而言是外地旅行社,甚至是外国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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