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阐释了 《诗经·小雅·鹿鸣》曲的渊源与应用。认为在周朝主要演奏于乡饮酒礼、燕礼及飨礼等嘉礼之中,是上古狩猎、祭祀、聚餐仪式在后世的衍化。周代之后,《鹿鸣》曲多为食举、朝会雅乐;汉代有“养老礼”,行礼时需演奏《鹿鸣》;此外,“鹿鸣宴”始于唐代,并延续了千年之久。
【关键词】 《鹿鸣》;周朝;宴飨嘉礼
据《仪礼》记载,在周朝,《诗经·小雅·鹿鸣》一诗主要演奏于乡饮酒礼、燕礼以及大射礼等诸多仪节中。[1]《礼记·射义》云:“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礼。”由此可见,周朝的射礼往往与宴飨嘉礼前后相连。所以,周代射礼中《鹿鸣》曲的演奏大致也可归于燕礼与乡饮酒礼。
乡饮酒礼与燕礼均属宴飨嘉礼,但运用场合不同。《礼记·乡饮酒义》孔疏云:“凡有四事:一则三年宾贤能;二则卿大夫饮国中贤者;三则州长习射饮酒也;四则党正蜡祭饮酒。总而言之,皆谓之乡饮酒”。古代诸侯之乡有乡学,学制三年,学成者会被推荐给诸侯。为此,每隔三年的正月,乡大夫都要作为主人举行乡饮酒礼,推荐乡中的贤能之士,并招待年高德劭者。另外,各州每年春秋习射时,以及各党每年蜡祭时也举行乡饮酒礼。燕礼是古代贵族在政余闲暇之时,为联络感情而与下属宴饮的礼仪。天子、诸侯、族人各有燕礼,但仪轨留存不全,《仪礼·燕礼》篇主要是诸侯宴请臣下之礼。《仪礼·燕礼》贾公彦疏云:“燕有四等。《目录》云诸侯无事而燕,一也;卿大夫有王事之劳,二也;卿大夫又有聘而来,还与之燕,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