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光耀 沈翔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提法早已有过,但是,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没有引起广泛的重视。2017年,可以说是全过程工程咨询进入实质性启动的元年。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提出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2017年11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2017年第9号令,以下简称“9号令”),其中也提出了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之一。比较两者的论述,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当下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各有解读,笔者总结和反思了近年来实践与思考,提出了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理解,分析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特点与内涵。
19号文中明确提出:“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贯彻落实19号文,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以下简称“101号文”),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