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1 12:28笔芏
大理文化 2018年10期
关键词:拖拉机村子泥土

笔芏

你记得你走过多少路吗?你知道你走了多远吗?你还记得哪些路呢?别问我为什么问这么多?去问你自己。一直在路上走着,有时走得累了,便会习惯性地停下来想想,想到了什么都无关紧要,想不到什么也不必烦恼。毕竟是一直在路上走着,总会寻到有空的时候,那时从已经被时光尘埃埋得厚厚的旧回忆里,挖出一些旧得很别致的新鲜事,这种感觉很不错。

——题记

从前的路

旧纸堆里能翻出新故事,旧回忆里泛着思念和滚烫。路啊,是我们脚下踩着的那块地,所以人走到哪,哪就是路,一如鲁迅说的那样,“世上本没有路的,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一条路的形成和开拓,想来总是不容易。为什么?一条路,永远都是在形成的过程中,虽然它已经算是可供人行走的路了,但路绝不会违背人的想法,也无法拒绝外界对它的改变。嫌路太小太窄,可以把它扩宽扩大,嫌路太陡太颠,可以把路修缓修平。而且,在决定怎么做之前,人们完全没必要征得路的同意,村里的人也是这样做的。和老人们聊天的时候,路是村里老人最多的感慨。他们在微黄的傍晚几个老人坐在一条长凳上大声地说着过往。他们说现在的路才是路啊,比以前宽多了,也平多了,人走着也舒畅。以前的路呀……

以前的路怎么样呢?我是不知道的,但听着他们在黄昏微黄的斜阳下,说着以前的事,我跟着他们的回忆到他们的过往走了一趟。

大山里多的不会是坦途,几条羊肠小道便算是大山对山里人的额外关照了。而且,村里的这条路可来得不容易。城里人不明白农村的房屋要么建在半山腰,要么就直接是在被山包围的坝子里。其实说白了,还是因为无奈。以前可不比现在,那时兵荒马乱,强盗横行,势单力薄的普通老百姓只能往山里迁移,为避战火兵灾,那些越偏僻越难走的地方反而成了大多数人的选择。迁徙的人们先是从荒山野地里仔细寻摸,找到一个当时与世隔绝的地方,小心翼翼,提心掉胆地定居下来,毁掉来时的路。等到世道安定,才又重新开辟出一条与外界相连的路来。至于躲避的人们如何知道外界已平静,我想那时肯定存在一条神秘的路吧,一条供人打探外面世界的路。不过这条路走得一定不容易,走的人一定是傍晚或黎明的时候才走,这样才不容易被人发现,走这条路的人肯定是村里人眼中的英雄,毕竟他是要到那么“危险”的地方,他走时,一定有全村人送别,他走后,全村人都为他守望那条路。也许走这条路的人走了很多次,每次都没带回来好消息,也许也有走这条路的人走了便再也没回来,至于怎么了?出意外了?不想回来了?但也不至于连个招呼也不打吧?隔了世界的村里人是不知道的,一切都只能等下个被赋予期许的人给他们带回来消息。

长久只生活在一个小地方,村里人的心是焦灼的。对外面既渴求又害怕,多矛盾。桃花源这种东西应该不存在吧,就算丰衣足食,自给自足,可谁愿意待在一个看腻了,走遍了的小地方。总有人会走出去的,这一点,我深信不疑。大山里有无数的村庄,许多年前,他们一定也是现实中的桃花源,但桃花源一定不是外人毁灭的,而是无数个村子里的人自己最后走了出去。有了看得见的路,与世隔绝自然也就是不可能的事。然后,那靠人摸索出来的路便会被越来越多的人踩实踩硬,印上一个脚印又被另外的脚印覆盖,被人踩平,又被雨水冲塌,再被人们殷勤地修补好。虽过程坎坷,但大抵也就是这样了。大山里,村子间,几百年未变的羊肠小道。这些路,是山里人的另一张嘴巴,把这个村里的事说给其他村里的人听,把这个村里的人带到另一个地方。山里人见面不认识,也有话可聊,往往从各自来的路说起,就能谈得火热,路与路连接的村庄,总是会让人无端地亲切起来。从这条路,说到那条路,也就说到了各自的村庄,各自熟悉的人,然后,借由路这张并不会说,却把什么都说了的嘴,陌生人成了“路人”。这“路人”最初也是萍水相逢,但却绝不会擦身而过。山里人的交情,都在那些曲曲折折的路上,道路相通的村子,便是给了彼此最大的信任。这信任,连带着各自村子里的人。

山间的路不显眼,也没脾气,人走得,牛羊也走得,甚至有时在路上牛羊会给路特殊的馈赠。一路走,一路留下给路边野草的肥料,不管路同不同意,全都抛洒在路上了。路也不生气,静等野草将其吸收,野草长起来了,给路加上一层衣裳,不管路上的人或动物怎么踩,也打扰不到路的美梦。路上的草多了,牛羊更喜欢在路上逗留,肥料更足了,草更盛了,路的外衣也有了,路也能更安静地沉眠。这一睡就是几百上千年。

小时:上学的路

路一睡,便是成百上千年,再醒来时世间再无“桃花源”。再醒来,便是我看到的路。羊肠小道还是有的,只不过稀少到只存在于田间地头,或实在难以让路变宽变大的地方。路醒来,它一定会目瞪口呆。路上行走的不只有人和牛羊,更多了频频滚动的轮子。有传统的牛车、马车轮,载着地里的瓜果或粮食。有新奇的单车轮,在路上滚得飞快,那时的我对骑单车的人满是羡慕,眼睛盯着一眨都不眨,直到骑车的人神气地消失在已看不到的路的那头。有硕大的拖拉机轮,在这庞然大物走过的地方,路也被挤压变了形,软的泥土压得凹陷,容得下一整只脚。轮子印在了路上,清清晰晰,凸起的痕,凹下的印。大大小小的轮子印,是我在路上看到最多的。

从家到学校,一段不近不远的泥土山路,不算宽,一条路上只容得下一輛声响震天的拖拉机。当它在路上时,它一个便把路给全占了,驾驶的人在我们一群孩子的眼里好不威风。童年的事很多,但关于那条从家到学校的路,那冒黑烟的“巨无霸”就占了我在路上的快乐的一半。遇到它,一般是在放学的路上,若听到它那独特的响声,一条路上的孩子都会兴奋起来。叫着,追着,忙跑着赶上去,一群孩子追着一辆冒黑烟,震天响的拖拉机跑,这场面也只有童年时有了,也只有那个时候有了。那时的我们可“野”得很,家长们也没功夫去管孩子的这些小事,每当拖拉机到上坡路时,本就不快的拖拉机变成了连老太太都走不过的大蜗牛。胆大的追上后就用手抓着车身,然后大吼大叫,好像做了件值得骄傲的事,让落后了的我在内的孩子都羡慕不已。当然,与拖拉机的霸气不同,这出风头的机会是每个人都有的。

开车的人虽然每次都会大吼,不准让我们这样做,但有谁管他呢。全当作耳旁风了,不过可得防备着别被自家父母给看到,不然准跑不了一顿“教育”。司机的心情我们不得而知,也许是又头疼又无奈吧,骂不管用,说更不听,他能做的就是开得小心再小心,身后跟了一群小孩时肯定在心里默念了满天神佛保佑,祈祷了又祈祷。追着车跑,这样的游戏小时我们玩得从不腻烦。最高兴的当然是车上坡时自己是第一个抓到车的人,抑或是跑到车前显个脸,嘲笑它的笨拙。

当然,在这条路上走着,也有不高兴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秋天、雨天和烈阳天。雨天,路上要么被水冲得坑坑洼洼,要么就是泥土和水被踩之后和成了泥浆,又滑又黏。一不小心就会摔倒,就算小心翼翼,但也免不了裤子上沾满了鞋子撩起的泥浆。斑斑点点的黄,连成一片,免不了被洗衣服的妈妈抱怨。烈阳天,更是苦不堪言,顶着毒辣的太阳,爬一个长长的山坡,真不知道那时候和小伙伴们怎么走走停停,跑跑闹闹,还不觉得累,豪不察觉汗水浸透了书包的背带和身上的短袖,如果用舌头舔一舔,肯定是咸咸的,盐的滋味。讨厌秋天的路,还是和“冒烟的震天响”有关。大山里秋老虎没那么厉害,却也处处显示它的威严。至少,有千山万木皆萧条,落叶枯黄又纷飞。风大了,秋天就来了。风吹干多余的,暴露在外的水分,所以树叶除了顽强的,大多都黄了。土地不管多广厚,都被吹干了表层,吹成了裂纹。从家到学校的那条泥土公路,也像风吹了的皮膚,开裂了。泥土路,开裂了,再经受不住“大家伙”的碾压,看似坚硬的土路松了散了,再经风吹,拖拉机一过时就是漫天的黄泥粉,铺天盖地,压过了往日不可一世的黑烟。这一回,喜欢跟在车屁股后头的我们可吃尽了苦头。紧闭着嘴,眼也不敢睁开,就这样那细细的泥粉还一个劲地往脸上盖,朝鼻孔里钻。也就只有秋天,司机们才松了一口气,那些猴孩子不会在车后面调皮捣蛋了。追车这种事,看起来多傻,但那时却乐此不疲。这游戏现在想来,直替当时的自己捏了一把冷汗。多么危险啊,佩服初生牛犊的我和山里孩子,胆子可不是一般的大。这游戏只存在那时了,拖拉机早就被淘汰,现在没有哪个孩子还知道,那是独属于我们的游戏。

家在山上,学校在山下,相隔也就一公里来的路。上学时,天蒙蒙亮,一切都还被夜色笼罩。上学前的场面很热闹,往往是要呼朋引伴,等全村的小伙伴来齐,或等着其他的小伙伴来叫自己。大声地叫着小伙伴的名字,不管大人们的想法,汇齐了,就浩浩荡荡地出发,排成一个队伍。村子是被上学的我们唤醒的,在夜色还浓的时候,在没小孩上学的大人们的嘀咕抱怨里,我们一群人,笑着说着一路往学校走。在路上,也不安分,一路上都是欢声笑语,偶尔穿插谁都不服谁的幼稚争论。一路走,不知惊醒了多少还在睡梦中的村子。然后,灯光亮了,一星两星,闪烁在晨雾里。

那条从家到学校的泥土公路,我和小伙伴们每天三个来回,整整六个春夏秋冬。不知道穿坏了几双鞋子,印下多少脚印。我们长大了,要到更远的地方。那走了六年的路,记得我们行走中的童年。

会长长的路

那些曲曲折折,蜿蜒爬行的路通向哪?总想着一探究竟。这个愿望实现了一小半,也可以说永远不可能实现。村子的路是通往另一个村子,村子间那条最宽敞,最气派的路通往集市,集市间的路最后汇向一个中心小镇,像一张复杂的蜘蛛网。这是我最初的发现,多年以后知道,这远不是最终的答案。初中的地理课让我知道,小镇竟然不是终点,我讶异于这个结论,不可思议地盯着地图册上那些密密麻麻的交通线,也试着在上面找到那个山里的村子,可连镇子都只是一个点,又哪里找得到呢?

原来,世界好大好大,路很长很长。我想象着那路从我已知的小镇出发,小镇变成了“村子”,也像村子一样连通着其他“村子”,再通往大它一点的“镇子”,然后大一点的“镇子”又成了小村子,如此重复,直到那个最大的城吧。没见过世面的我那时这样想着。我又成了勤劳的孩子,在道路上走着,闲不住总想沿着路到更远看看。可这路竟然越走越长,光靠腿走的话,可能要走到天荒地老。所以啊,地理书上的那些地图,我一个个都反复用笔比划着描过,一个地名连向另一个地名,一个城市通往另一个城市。我在纸上反复练习,总想着有一天,把这些路都走遍。

这愿望到现在还没实现,不过我已经走到了更大些的村子,已经没几个地方比它更大了。如此一想也蛮有成就感,好想用一张纸把自己走过的路画下来。那张纸上应该首先是一个大大的点,那是我的家,尽管它是最小的地方,可我就要把它画得很大很大,没人会为此与我争论。用线条代表路,曲曲折折的样子显得更形象。线连着其他的小点,一个两个全都是我到过的地方。就这样一直延伸,从家到越来越远的地方,把每个地名都仔细标注,就成了自己的足迹地图。画好之后会是个什么样子呢,画到了现在还剩下大片大片的空白。这任务看来得用一辈子去完成,到我再也走不动的时候,我便把它封存好,装在一个小匣子里,偶尔打开来,把它所代表的事物,讲给感兴趣的小孩子,看着他们闪闪发亮的眼睛里,满是好奇。

路一直在长长,比我的年纪长得还快。我不能像童年追拖拉机那样追上长长的路。但我也不急,不恼,就在这路上走着,走到哪,便是哪。就像一个背包客,在路上走着。路,路过车站。进了车站,我就已经向不停在我眼前长长的路服了软。和路耗不起的渺小的我,选择了捷径,钻进车站,用车的轮子代替我来行走。一个又一个车站,离别也是出发。由车站出发的路是模糊的,不像泥土公路,早已熟得不能再熟。总喜欢说,闭着眼睛也能走。可走得飞快的柏油路不一样,就算你紧盯着车窗外忽闪而过的路牌,也不可能记住多少。记住的是真正的一条线,从一个地名,到另一个地名。

路模糊了,我又习惯于打开地图,想象着走过那些陌生的熟悉地名,那些听过千遍百遍的城市名字。南京,北京,紫荆城,布达拉宫,没到过,但总存在到这些地方的路。模糊的路也好,熟稔的路也罢,走过了总比没走过要来得亲切。

路不走不远

离了家便在路上走着,不曾真正停过。路上有形形色色的人,不少人多愁善感,把牢骚和埋怨都诉与路知。路曾记录有人说“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听人咏叹“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路是什么,是脚下踩着的地方吗?也许也是一个晦涩却又蕴涵深刻的记忆符号。走得远与不远,回望时都无从计较。你只是在路上走着,永远都是一个孩子。不走的时候,路也就不长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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