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禹衡
第一章 安理会
首先我认为要分析安理会(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下文简称“sc) 在当今国际社会中发挥的作用首先要分析sc是什么?他能够干什么?
sc是《联合国宪章》所设的六个主要机关之一,是唯一有权采取军事行动的联合国机构,也是维护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机构。sc的职能权力根据《联合国宪章》主要有“依照联合国宗旨和原则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调查可能引起国际摩擦的任何争端或局势;建议协调这些争端的方法或解决条件;制定计划以处理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并建议应采取的行动;促请各会员国实施经济制裁和除使用武力以外的其他措施以防止或制止侵略;对侵略者采取军事行动”因为这些职能权力都是《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所以sc不能够超越这些职权更不能违背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
因《联合国宪章》赋予大会和sc职权的不同,所以sc和大会的不同之处比较明显。大会职权属于审议性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sc职权属于执行性其决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之所以安理会在国际社会中具有非常高的国际地位,是因为他是国际社会中唯一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机构,而sc发挥的作用也就是他的职权范围内能够执行的权力的方式所达到的效果。比如,设立禁飞区;设立国际刑事法院;与国际形势法院密切合作等。sc决议对一般国际法主体还有着造法作用。而所谓的造法作用是指,sc决议能够不受时间和适用范围的限制,对国际社会产生影响,并为国际社会反复适用,具有普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