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育教师不仅应该是一个政治立场坚定、情感丰富的人,更应该善于通过各种方式方法把这种觉悟和情感传递给学生,所以德育教师要善于激“情”,更要善于引“情”,唯有如此,才能让德育课程不仅仅停留在课堂,才能够触动学生的情感,成为指引他的行动导向。
【关键词】德育教师;激“情”;引“情”
德育课程在传统观念中是比较枯燥的课程,课程里面大量的理论让学生感觉比较乏味,实在无法调动学生的激情。现实教学中,有的德育教师的课程能够让学生在上课过程中感同身受,全神贯注,下课之后可以身体力行,而有的德育教师的课堂让学生实在味同嚼蜡,食之无味,只是为上课而上课。同样是德育教师,为什么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教学效果?其中德育教师是否会激“情”和引“情”则是本篇文章所思考问题所在。
一、激“情”和引“情”
(一)何谓“情”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于“情”的解释为“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新华词典》解释“情”是一种状态。我们不难发现,在不同的状态下,人会产生不一样的反应。比如在“喜”和“爱”的状态下,人自然会产生一种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人的内心是温暖和喜悦的,那么整个人看起来精神焕发,活力四射,这也就是为什么经常会听到有人说:“今天你看起来很开心嘛。”这里的开心不仅仅是一种看得到的微笑,更是由内而外的一种状态的外在呈现。而在“怒、憎、哀、惧”的状态下,人自然会产生一种负面的情绪,同样,这样的情绪也不仅仅是一种看得到的愁眉苦脸,更是通过一种生活态度、精神面貌、行动等所呈现的或愤怒或哀伤或恐惧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