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晨钰

一道帘子,把上海虹口区和平公园附近的一间阁楼分成两个声部。
一头的呼吸声一松一弛,高低相间。不大的床铺上睡着一对夫妻。另一边则有连贯的“沙沙”声。那是黑色钢笔划过纸张的声音。一个年轻人坐在缝纫机前,上面摊开了一本笔记簿。他叫卢新华,是这对夫妇的准女婿。
这是1978年4月上旬的一个周六,复旦大学77级文学评论专业学生卢新华回到了未婚妻家。从当天晚上6点开始,他就很少站起来,埋头在缝纫机前工作。一笔笔,在纸上落下针脚,缝出了一篇叫《伤痕》的小说。此后,中国文学界有了件“新衣”——伤痕文学。
《伤痕》的主人公是个叫“王晓华”的女学生。“王”是卢新华母亲和岳母的姓氏,“华”是卢新华和当时的未婚妻名字中共有的字,“晓”象征了黎明将至。为了与自己的“叛徒妈妈”决裂,还没毕业的晓华就报名上山下乡改造自我。母女一别,就是9年。即便如此,她仍处处受挫,不能第一批入团,被迫离开爱人。直到粉碎“四人帮”后,她才重新回家,却已然错过跟母亲见上最后一面。
卢新华写得很快,一气呵成。他说:“整个写作就像有人在给你讲故事,而你做的就是记录。”第二天凌晨2点,他终于给故事圈上了一个句号。
扔开笔,卢新华擦干眼泪,揉了揉眼睛,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可以死了!”
小说写完后的周一,卢新华把文章拿给中文系的一位教写作课的老师看,并暗自期待,倘若老师觉得好,还能代为向相关杂志投稿。两天后,老师对他说:“卢新华,你这个小说写得不错,挺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