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溯源

2018-12-24 10:03王一
特别文摘 2018年10期
关键词:郡守官印中书

王一

“掌大印”成为当官的代称

从古书记载来看,官印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四千多年前的尧、舜时代。比较完备的官印制度,形成于秦代,自丞相太尉到郡守县令,都由国君在任命时授予其官印,同时配发穿在印纽上的丝带,叫作“绶”,以便须臾不离地佩带在身上。

秦末,天下大乱。项梁指挥项羽拔剑砍下殷通首级,“佩其印绶”,然后便自封为新的郡守,行令各县,“得精兵八千人”。这个凭印绶当官、认印不认人的制度,又为汉朝所继承。

汉武帝时,穷得连老婆也养活不起的朱买臣忽然被任命为会稽郡守。当其回到会稽郡时,吏员们仍把他当穷汉看待,不予理睬,直至发现他怀里揣着印绶,“坐中惊骇”,马上排好队,一起跪拜。这种观念的沿袭,便使“掌大印”“拿印把子”成为当官掌权的代名词。

印绶制度的另一特征,是以铸印材料和绶带颜色区别官阶。如汉代,丞相太尉一级高官,金印紫绶;御史大夫及两千石以上,银印青绶;六百石以上,铜印黑绶;二百石以上,铜印黄绶。从晋代起,印绶制又改为印囊制,绶囊用皮革制成,盛进官印后佩在腰间,以绣缕区别官阶。

从官印到公章路漫漫

当时人们对官印的理解是官员之印,而非官府之印。印绶由官员随身佩带,除非因犯法、罢官等缘故按例应追缴外,升官调职或告老病殁,都可带走。中央因某个治事官职有缺而另授新官时,通常总是另铸新印,所以官印上的文字书写不可能长期保持统一。

这种一官一印的颁授办法,一直到南朝宋时,才有尚书左丞孔琳之上书提出疑问。他说,既然皇帝公侯的玉玺都是历代递用,并不使人怀疑他们是否拥有行使权力的资格,地位卑下的臣僚又何必非要把印绶佩在身上呢?宋武帝刘裕提倡节俭是出名的,便采纳了这个建议。“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官印移交制度,大抵就是从那个时候逐渐形成的。

依循这种新的理念,更趋完备的官印制度的创立,应该说是发生在唐代。唐初政体肇建时,作为中央最高政令执行机关的尚书省,只有总办公署(称都省或都堂)和吏、兵两部有印,其余各部司都用尚书省的印信发遣公事。

唐德宗时薛之舆任谏议大夫,是隶属中书门下的正四品高官。因为并非一级行政机构,也无印信。薛以保密为由打报告给皇帝:“谏官所上封章,事皆机密,每进一封,须门下、中书两省印署文牒。每有封奏,人且先知。请别铸谏院印,须免漏泄。”自德宗以后,内参密命,职权加重,号称“内相”,最终形成了与中书舍人分掌“内制”“外制”的格局,作为一种标志,便是在宪宗初年的翰林院单独置印。

官印脱离个人职级而完全成为施政机关的公章,经历了漫长的时间,从此,政出多元、职司重叠的麻烦大为减少。

官印形形色色

贾谊著《治安策》,揭述矫伪者诈取国库近十万石粮食,冒征六百余万钱赋,骗乘官车驿传郡国,应该说都与这些印制上的缺陷有很大关系。形形色色的官印到处都是,甚至连离任或去世者曾经用过的官印也依然存于世间的情况下,只要有人胆大妄为,辨别真伪还真不容易。

从官印设置从严控制的唐代起,印制规格也趋向周密。诸司之印一律用铜铸,印体为正方形。此外,官印上有把柄以方便钤印的形制,即所谓“印把子”,也是在这个时候推行的。明代,各衙门印信俱由礼部铸印局统一刻制,且有详细的铸、换、辨、验条例,“凡在外文移到京,悉送铸印局辨其印信真伪”。

官印的谨慎设置和保管,历来是典章制度的重中之重。如宋代《职制律》关于机关申请置印的规定:“诸官司应铸印记,先具以某字为文,保明申所隶,再行审验,关申尚书礼部。”如因旧损需换新印者,“给讫限,当日以旧印申纳尚书礼部棰毁”,也有先锉去印面一个角,集中销毁的。作废公章仍完好保留在世间这种事情,绝对不允许发生。

官印的使用程式及责任人員,也有严格规定。以唐代中书门下即政事堂的“堂印”为例,凡需要用印的公文,必须经主管长官判署、签押,并经誊写、校对后,再由“堂头”(相当于政事堂的办公厅主任)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盖印。

(摘自《解放日报》 图/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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