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玲 崔晓琪
摘要:从广义上讲,一切绘画都具有一定的表现性,而从狭义而言,主要指现代绘画主观抒发情感的表现方式。绘画主要体现为内容上的精神性和形式上的物质性,前者为表现主体,后者是表现的外在形式,二者相辅相成,而表现则更加强调主体的意识和精神表达,并赋予创造性。本文通过对表现相关理论的探讨,尝试说明如何更好的通过绘画“表现”生活、“表现”自然。
关键词:表现 审美态度 自觉创造 表达方式
中图分类号:J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16-0029-02
“表现”一词属于近代美学范畴,是相对于“再现”而言,指创作者这个主体对于自己心向的叩问,亦为一种情感化的内心世界表达,这也是一种内在的、主观的表现方法。
西方绘画从古希腊到文艺复兴一直以模仿自然为宗旨,随着艺术家主体意识的觉醒,浪漫主义运动的发展,绘画需要表现艺术家个人情感,艺术家也从客观描绘自然转向了主观表现自然。歌德很早就注意到人的创造性,“艺术家在把握住对象那一顷刻中就是在创造出那个对象,因为他从那对象中取得了具有意蕴,显出特征,引人入胜的东西,使那对象具有更高的价值。”强调艺术家个人的创造力与情感表现力,在绘画中注入表现性因素,绘画才具有生命力。
一、表现需要“真诚单纯”的审美态度
说到绘画表现,必然会谈到创作主体,并且与画家本人的学识、修养、眼界心胸以及艺术理想息息相关,这些都影响着表现的面貌和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