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祖权 李梦微/文
存疑不起诉是疑罪从无理念和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诉讼法中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如何实现其制度初衷,减少争议,是司法实践的重大主题。H市F县隶属中部地区省会城市,既非核心城区,也非偏远县城,在全国有一定的代表性,故以F县为对象研究存疑不起诉的运行具有一定的样本意义。通过对F县检察院五年来存疑不起诉运行进行实证分析,总结运行的基本情况并审视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有益于后期工作的改进。
对2014年至2018年9月F县检察院存疑不起诉适用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体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表现如下:
随着无罪推定司法理念逐渐被办案人员理解和接受以及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变迁,检察官对案件定性把握更加谨慎,对案件定罪证据的要求也更为严格,存疑不起诉得到更多的适用。五年来,存疑不起诉人数逐年上升,2014年存疑不起诉案件为0,2015年至 2018年依次为 3人、10人、25人、33人(详见图1)。自2016年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存疑不起诉人数开始大幅度上涨,2017年度人数较上年增长一倍有余,2018年尚未完结,预计数字会进一步增加。

图1:存疑不起诉适用总体情况
经统计,2014年至2018年期间F县检察院存疑不起诉案由,主要由6类25个罪名组成,涉及罪名较广,既有传统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罪名,如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盗窃罪等,也有新型罪名,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 (详见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