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法规

2019-01-05 18:57罗诗慧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食品安全导刊 2019年15期
关键词:提供者服务提供者名称

□ 罗诗慧 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我国的餐饮服务业已经发展成为规模性高频市场,外卖服务、网络餐饮等的发展,已经可以使人们做到足不出户就能满足人们日常饮食需求,但外卖、网络餐饮等发生的饮食安全问题屡见不鲜。针对网络餐饮服务安全相关法规内容,对我国网络餐饮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分析,保证能够网络餐饮服务具备公平性、规范性、安全性和健康性,促进我国网络餐饮服务行业的稳定发展,为人们提供健康及便利,为智能化发展奠定一定的基础。

第三方提供者的基本要求

关于备案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单位应在通信单位批准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在地区内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单位完成备案。备案主要内容有IP地址、域名、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是备案号码、企业地址、企业名称及法人等。网络餐饮服务的第三方提供者建设网络餐饮服务分支结构的企业,必须在设立完成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地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主要内容为法人、地址及分支机构名称等信息。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建设对应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审查登记、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严重违法平台服务规定的处罚等相关制度,并将以上内容在网络上进行公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服务平台提供者应建设对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业管理人员,让其有进修机会及考核机会,培训及考核记录档案保存期限应大于2年。

关于公示及审查

网络餐饮第三方服务平台应对已经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相应许可证进行审查,将餐饮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等信息进行入网登记,保证餐饮企业服务单位许可证上所体现的场所信息的可靠性及真实性。要求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页面内对许可证进行公示,并对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及量化分析结果进行展示,并对菜品及原料名称进行公示。

关于管理及检查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送餐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管理,培训记录保存时间应大于2年,同时还应对已经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运行行为进行监督。若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应该立即停止其的运行,并报告至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若存在严重的违法经营问题,应立即停止网络交易服务。

关于订餐信息记录

第三方平台应有效落实记录义务,例如,对订单信息进行记录,记录内容主要有订单下单时间、订单送达时间、订单送餐人员及订单收货地址等,这类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大于6个月。

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要求

关于信息公示

已经完成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在经营活动页面上公示许可证、量化分级、公司名称及公司地址。这点要求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要求相一致。此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该对菜品名称及菜品使用的重要原料名称进行公示。

关于管理及培训

已经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若自行送餐,应该对送餐工作人员进行对应的食品管理及食品安全培训等。

关于包装所用材料

入网之后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日常经营中,应该利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餐具,并按照要求完成食品包装,送餐人员不能与食品直接接触。

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基本要求

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本身具备双重责任,他们不仅是网站管理者,还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站管理过程中,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基本义务、订餐信息记录等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义务一致。同时,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遵守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相关要求。

对送餐过程及送餐员的要求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规定明确要求:送餐人员应该保证个人卫生符合标准,在送餐过程中应利用安全并无害的配送容器进行配送,要保证容器的干净卫生,并能够做到对容器进行定期消毒清理。很多餐饮公司会委托送餐公司进行送餐,送餐单位在送餐人员上岗之前,需要对送餐人员进行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对于需要保温、冷藏、保鲜等的特殊食品,要保证能够利用食品安全配送措施及保存措施进行配送。这些措施都是对配送的要求,要想将这一要求实现,就应该对送餐过程及人员进行充分管理。目前,送餐形式具备有多样性的特点,有平台送餐人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安排的送餐人员、第三方委托的送餐人员。以上这几种送餐模式,无论哪种都需要保证送餐过程中,能够满足基本送餐要求。

结语

和普通餐饮相比,网络餐具备快捷化、智能化、方便性等特点,家庭厨房也可以网络化,但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按照网络餐饮相关标准进行营业,遵守对应标准及规定。近年来,我国餐饮类服务企业都面临着营业税率快速增长的问题,餐饮行业的发展与网络相结合,促进了网络餐饮服务的有效发展,这一方面的发展与我国移动支付用户的快速增多有着重要联系,除此之外,还与我国餐饮行业在多年来的发展中为消费群体提供了良好的消费体验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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