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如何做好高职法律专业教育与职业衔接

2019-01-06 16:27
福建茶叶 2019年9期
关键词:毕业生法律职业

马 宁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 300350)

众所周知,高等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相比,其优势在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更注重职业技能和实践的结合。高职院校中法律专业要培养的是法学基本理论与法律职业岗位技能复合型应用人才,以法律文秘专业为例,其大部分毕业生主要就职于企事业单位法务岗、司法行政单位书记员岗、法律服务部门及各地方国家机关的事务部门文秘岗。由于近几年整体就业形势日趋紧张,高职毕业生也遇到就业困境,究其原因是培养目标相对单一、教学环节与就业环节出现了断层,无法实现教育与职业的顺畅衔接。基于上述问题,笔者提出如下改进建议:

1 认真调研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趋势与职业发展

就业不畅除了就业形势严峻有关,也与毕业生对自身定位不准、没有认真研究专业对口程度有关,因此做好职业规划摸底与就业趋势调研就尤为重要。以我校法律文秘专业为例,笔者总结过去五年的教学实践发现,学生在入学之初并不了解专业特点、所学课程和就业方向,在学习过程中没有真正领会该专业的特点,也没有认真研究生源地对高职学历法律专业毕业生的人才需求,导致学生学习知识不够扎实,对自己的实际能力缺乏认知。而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学生往往期待过高,忽视实践能力的提升,导致了最终在就业过程中不能发挥自身优势,将目光都集中在了大中城市相对热门且竞争较激烈的书记员、法务、律师助理岗位,造成了就业失利。目前,笔者经过摸索、总结后采用在新生入学就进行未来职业规划和拟就业城市的摸底,先行了解学生主要就业意向,然后利用学生寒暑假返乡期间布置回乡就业调研与考察任务,同时由专业课教师长期跟踪调研学校所在城市对该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经过两年的搜集积累,在大三实习前与学生沟通信息、调整就业意向,使其就业目标更有的放矢,就业率也有逐年提高。

2 精准定位多层次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学生返乡摸底反馈显示,不同地区对于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程度和主要岗位并不趋同。我校近几年定向招收部分藏族生源,明显发现四川、西藏等地的藏族聚居区域内对法律人才的实际需求比较大,学生们调研后认为如果毕业后回到家乡做书记员、律师助理、行政机关法务秘书的工作机会更多。而多数省份的一线城市更倾向于招收法律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进入到司法行政机关,因此学生们认识到应当将就业方向定位在二三线城市或者地级市更容易实现专业对口。部分学生通过调研和假期深入单位实践认识到自己可能更适合事务性的外勤工作,特别是善于人际交往、性格外向的学生更适合企业秘书、法务助理、产品销售等岗位。通过总结,笔者认为对学生和就业意向地的精准调研,有利于重新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出定位更准确地多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在未来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和调整:

2.1 拓展法学教育知识范围

已经就业的毕业生反馈,中小型公司、企业往往一人多职,毕业生如果能够胜任多种岗位,懂得客户心理、更擅长待人接物,就能有更好的职业发展空间。但是他们发现在学校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往往在进入职场后就显得不具有实用性,反而更需要动手能力、执行力和领悟力。鉴于此,在未来应当让学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既要学好专业知识,同时应当开设更多能够提升人文素质和文化修养的课程,例如商务礼仪、会展实务、销售心理学等课程,以满足不同就业方向学生的职业需求。

2.2 改革传统教学模式,增强课程服务管理,创新课堂教学手段

通过探索和反思,结合毕业生的信息反馈,我们认识到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服务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职业教育的新要求。教育部出台的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现代职业教育应当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中,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高职院校应当更新观念,引进更先进的教学手段,让学生多参与,实现课堂翻转。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引入了目前比较成熟且应用广泛的雨课堂、课堂派等教学App,在课前和课后给学生布置作业和讨论任务,同时让学生亲自动手拍摄专题微视频,从而实现课堂翻转让学生成为主体,通过课上与课后活动的配合熟悉法律程序和相关事务操作流程,并结合学校教务部门尝试网络考试模式,在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效率。

3 扩大法律职业培养平台,搭建法律教育与职业衔接的桥梁

3.1 尽快提升教师实务能力是适应职业教育新需要

教师是教育之本,要想做好职业教育首先应当全方位提升教师的水平与能力。随着职业教育发展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现代职业教育越来越强调培养人才职业技能的重要性。在这一背景下,打造出具有相关行业实践经验、掌握行业前沿动态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就成了当务之急。作为专业课教师,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尽快提升自身专业实务能力、取得相关技能岗位入职资格是成为“双师”素质教师的必由之路。教师自己在获得职业资格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教训,能够进一步精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能够更清晰地了解岗位任职的要求,也可以更明确今后人才培养的具体方向。与此同时,教师在学习、取证的过程中不断积累、储备社会资源,也能够为学生将来获取相关行业准入资格奠定行业基础,并能够保持获取信息的及时、新鲜。

3.2 努力寻找并搭建新的实践平台是提高专业技能的必然选择

法律专业课教师应当尽可能多地寻找和搭建业务实践平台。教师通过利用假期亲自赴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岗实践能够让自己尽快掌握操作技能,通过与优秀企业接触争取将企业开发、洽谈成校外实践基地。通过与企业深度合作、让学生赴企业实习、为企业量身定制人才培养方案,最终以定向招收订单班的方式实现学生的订单式就业。目前我校比较成熟的做法是与知名律师事务所、基层法院、检察院签订校外实践基地。在学生第一年的学习过程中带领学生参观考察,先对律师助理、书记员工作有初步的认识;在大三毕业实习期间由律师事务所接收学生作为律师助理进行业务实习。部分省份高职院校也有与检察官学院、法官学院签订定向实习协议的先例,让部分掌握速录技能、适合从事书记员工作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到上述院校参加培训,提前了解检察官、法官的日常工作,掌握书记员工作基本流程和要点,然后再到法院参与真实庭审,巩固培训成果,并在真实环境下提升实践操作技能,以缩短其正式入职后的适应期。上述两种途径都在教学实践中收到了良好效果。

3.3 拓展新的学习机遇,促进学生进一步提高学历水平

从长远考虑,高职学历相较于本科学历在学生未来走向社会、深入职场后并不具有竞争力。作为教师,不仅要关注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状况,更应当为学生的未来谋求更多发展机遇。必须承认,由于地域上的差异和高考录取分数线的不同,在高职院校中确实有一批学生是具备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实力的,针对这样的学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应当主动与本科院校共同搭建一条“绿色通道”。目前比较常见的方式是鼓励学生在学期间通过自学考试或者专接本的方式让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绿色通道”是将高职阶段已经学过的课程通过学分直接转化的方式纳入本科学习的成绩;将具有相关性但在高职阶段学习不够深入的科目进行整合,并通过开设专门课程予以补强;将原来在高职阶段未学过的科目作为重点专门强化。这种学历衔接模式既能节约学生的学习时间,也能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学历和能力水平。

综上,笔者认为要想建立和完善法律教育与职业衔接管理的新机制,应当鼓励专业课教师不断想办法、找出路、研究岗位需求,通过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打好基础,通过为学生搭建更多实践平台和寻找提升学历水平的途径拓宽其就业、升学的渠道,从而更好地实现教学与就业的畅通衔接,以适应未来职业教育和社会对提高就业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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