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原因及解决路径分析

2019-01-12 22:01安然
魅力中国 2019年22期
关键词:群体性保障机制利益

安然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8)

一、引言

在当前我国国际形势逐渐好转的态势下,来自国内的人民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我国我内社会安定的重要影响因素,据统计,近十年间,我国群体性事件处于高发态势,自2005年起开始统计,2005年一年我国发生了一万余起群体性事件,而到了2015年,我国全年的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经上升至七万余起,至2017年,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量已经上升至一年9万起以上,平均每天有近300起大大小小的群体性事件发生,给我过治安管理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这些群体性事件中,来自农村的群体性事件占总事件量的75%以上,可以看出,农村地区作为我国群体性事件的高发地区,是影响社会安定的主要地区,从统计数据上看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率还在持续上升,规模也逐渐扩大,随着社交媒体和互联网络的不断普及,群体性事件的曝光率和曝光范围也在扩大,在社会舆论的传播下,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正逐渐增大,对此,有必要深入分析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并且对可以采取的措施进行研究,从根源上降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率。

二、农村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原因

群体性事件通常指因某些矛盾,特定的群体在缺乏法律支持的情况下,进行集会或发生冲突,期望以暴力或非法的手段表达自身的诉求的一种事件,群体性事件在农村地区的发生频率要远高于城市地区,以下笔者结合相关研究结论,对农村地区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利益博弈失衡

据统计,利益问题是激发农村地区群体性事件的最主要原因,其中以农民与政府间的利益纠纷居多。在2010年后,我国城市化建设工作的节奏逐渐加快,农村用地被征用的频率逐渐上升,在征地补偿、农民安置等方面,政府、地产开发商和农民在利益上处于博弈状态,由于农民缺乏政策保护,在征地过程中,农民所得到的实际利益较少,造成了农民普遍性的不满,从而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除此以外,在税收、租金缴纳、劳务输出等方面,由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从事的生产行为普遍较为低级,在利益商讨过程中很难取得主动权,因此在大多数的利益博弈中,农民大多会处于弱势地位,当利益博弈失衡,农民难以通过合法的谈判获得期望的利益时,即会容易爆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农村保障机制不健全

随着当前养老成本、医疗成本、教育成本等民生费用的不断上升,以往有土地、家庭提供保障的方式逐渐被弱化,造成了农民在较低的收入水平下,难以通过自身收入满足医疗、养老、教育等大宗开支,重大变故将会给农民及家庭造成巨大的影响,这使得农民长期具有不安全感。在物价不断攀升、民生成本不断上涨的现状下,由于农民的实际收入并无明显的提升,家庭存款与当前巨大的紧急情况开支不相适应,且由于农民保险意识相对淡薄,造成社会保障和自身购买的商业保障均缺乏,在重大疾病、大宗教育开支、意外伤害面前,农民极易出现返贫、致贫现象,相比城市居民而言,农民因保障机制不健全,更难获得相对安定的生活环境,在突发状况来临时,更易出现不满情绪,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带来了隐患。

(三)农民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农村普法一直以来是我国法律工作的重点,但是从实际普法效果看来,由于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造成了农民在法律理解、维权方式的掌握方面,较城市居民有较大的差距,表现为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在这种状况下,当农民的自身利益收到侵害时,由于一时难以找到合法的渠道,向执法部门反馈自己的诉求,会出现通过游行示威、非法集会、聚众上访等非法的方式,向政府和相关部门表达自己的意愿,这就导致了因群体性事件,农民从受害者变成了违法者,除了自身合法利益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护外,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三、农村群体性事件的解决路径分析

农村地区是我国群体性事件的高发区,预防和处理好农村群体性事件,对降低我国群体性事件发生率、提升社会稳定性具有积极且重要的作用,基于以上识别出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以下笔者提出了一些农村群体性事件的解决路径。

(一)优化分配制度

目前农村群体性事件多由利益分配不均导致,因缺乏制度保护,农民长期以来在利益博弈中处于劣势,造成了收入水平难以得到有效提升的现象发生。为了能够缓和利益矛盾,优化分配制度是一种较为可取的方案,目前采取的方法有制度优化和政策补偿两个方面,其中制度优化方法有减免税收、创业补助、征地补偿等,通过政策倾向,使农民可以在利益博弈中获得更多主动权,以谋求更大的利益。政策补偿方法主要有精准扶贫、务农补助、就业与失业补助等,通过直接的资金下发,环节农民的资金压力。通过优化分配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农民因利益因素造成的不满,降低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率。

(二)健全农村保障机制

目前因我国经济能力还有待提升,对于我国占大多数人口的农民而言,还无法获得与城市人口相同的保障机制,因此,建立健全农村保障机制,需要调动社会力量。参考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路径,在我国这一阶段,较为合理可行的方式是通过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对农民的保障,商业保险承担比例由保险公司、政府、农民三方共同承担,农民缴纳比例较低,可接受程度较高。通过健全农村保障机制,可以缓解农民因缺乏保障产生的不安全感,从而预防了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疏通农民维权渠道

从当前普法现状可以看出,农民对刑法、民事法等常见法律类型已经可以很好的掌握,但是对于治安法以及相关法律维权方式方面,因接触较少,掌握难度依旧很大,相关法律意识在短期内难以得到很好的普及,针对这一现状,目前可以采取的方式是疏通农民维权渠道,如当前普遍开展的农民上访办的建设工作,在镇级单位建立相关的上访办,为农民处理与政府间的法律纠纷,再如当前正在试点阶段的农村法庭建设,对于法律问题较为严重的村庄,通过设置农村法庭,及时对农民法律问题进行处理。通过疏通农民维权渠道,可以有效宣泄农民因纠纷造成的不满情绪,从根源上降低了农村群体性事件出现的可能。

四、结论

农村群体性事件是影响我国社会安定的重要问题,为了促进我国社会稳定,本文对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以及可以采取的缓解措施进行了分析。在未来的工作中,还应当进一步提升对农民心理的研究,在心理层面入手,提升农村社会管理的水平,以降低农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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