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德枢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东营 257000)
传统礼法治理是我国古代最重要的社会治理方式。所谓礼法治理就是社会治理以礼义、道德教化为中心,法律仅是作为辅助治理的手段。它是我国古代司法实践活动经验的总结,贯穿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始终,塑造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法律意识,实现了我国古代社会的长期稳定和有序发展。作为一种传统的法律思想文化,目前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影响着国人的思维和行为。因此,积极探讨我国传统礼法治理的历史遗产,汲取古代司法实践活动的有益经验,对于弘扬本土法律文化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我国传统礼法治理具有丰富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明德慎罚”是西周社会治理的基本指导思想,其核心内容是明德、尚德、敬德,爱惜民命,刑罚得中。这一思想经过数代儒家学者的推演凝炼,到汉代形成了“德主刑辅”的社会治理指导思想,并为历代统治阶级所认同。其实质是通过以礼化民,将人们的思想、言行纳入礼治的轨道,借以预防犯罪,同时彰显刑罚潜在的教化作用,即所谓的明刑弼教。荀子认为,对于民众要“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荀子·礼论》)从西周确立“明德慎罚”思想到西汉武帝确立“德主……